对社区矫正对象吴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吴某,女,1993年11月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江苏省如东县。2019年7月,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止。2019年7月2日,吴某到如东县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教育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司法所根据吴某因夫妻共同犯罪意志消沉,心理负担沉重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一是利用亲人、社区干部和志愿者提供情感支持,构建社会支持系统,助其放下心理包袱;二是加强法治教育,普及法律法规,助其掌握法律常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三是开展适应性帮扶,帮助其重新定位自己,早日投入工作;四是生活上关心,思想上关注,拉近心灵距离,使其产生信任感。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吴某因丈夫为同案犯,且均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不愿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司法所一方面照顾吴某隐私,采取先单独个别教育,后逐渐融入到集中教育的方式中,鼓励和引导夫妻间多沟通交流、少责备埋怨,帮助吴某摆脱犯罪带来的阴影;另一方面采用“线上+线下”学习模式,利用社区电子阅览室,让其观看中央《道德观察》《法治在线》等栏目,指导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法制报》等法律法规及报纸期刊,帮助树立正确认知,培养法治思维。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通过组织吴某参加新时代文明城市创建、社区美化、敬老院爱老敬老等活动,深化社区服务意识,增强集体责任感,让其在关爱他人、服务社会中收获成功的喜悦和他人的认可。吴某在完成自己劳动任务后,还热心帮助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为帮助吴某释放心理压力,司法所充分利用家庭支持系统,在定期走访中,鼓励家人对吴某多关心、理解和陪伴,帮助吴某打开心结,重塑自信。同时,邀请县矫正中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定期开展心理辅导,进行心理测试和疏导,帮助恢复健康心理,塑造健全人格。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司法所了解到吴某因犯罪关闭自营宠物店无心工作,矫正小组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话鼓励吴某在家规模化养殖宠物,重建生活信心。动员家人支持、鼓励、帮助吴某,提供场地、人力和物质帮助;联络镇兽医站为其提供动物养殖和防疫的技巧和方法,帮助吴某规避养殖风险;联合社区民警帮助吴某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扫除法律盲区;发动村干部和志愿者经常走入吴某家中,与其和家人拉家常,教导吴某不怨天尤人,勇敢面对生活。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依托社区志愿者队伍,鼓励吴某加入志愿服务,增强社会交际能力,学会心理减压。邀请镇妇联、市场监督局对吴某进行情感关怀关注,解决养殖经营中遇到的难题。邀请派出所、法律服务所进行定期普法常识教育,开展“道德讲堂”,帮助提高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得知吴某有提高学历的想法,鼓励其参加自学考试,邀请镇成人教育中心指导报名,制定学习方案,现已报名准备今年4月份的考试。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教育矫正,吴某走出低迷状态,生活充满热情,主动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法律意识显著提高,并成为一名法治宣传志愿者,起到良好示范作用。通过心理、情感、就业等帮扶,吴某家庭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收入稳定。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社区矫正机构遵循“平等、尊重、接纳、保密”原则,时刻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变化、思想动态、行为举止和就业需求,链接各项资源,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力量,广泛引入社会力量加入矫正,构建全面的社会支持系统,帮助吴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顺利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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