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梁某,汉族,1975年生,湖南人,小学文化。200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0元。2011年12月在东安监狱服刑期间,因犯诈骗罪被东安县人民法院加刑三年。2013年被监狱列为危险分子年被监狱列为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 梁某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之家,从小父母早亡,靠年迈的爷爷奶奶拉扯大,且因为家庭困难的原因,梁某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从此在社会上流浪。由于从小缺少父母和家庭的关爱,导致梁某性格孤僻、内向,内心及其狭隘内心极其狭隘,对社会怀有仇恨心理,报复心非常强。 2.社会经历 梁某小学没毕业便在家待业并随他人混社会,由于缺乏家人的严加管教,梁某自小就与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并在那时染上了吸毒赌博等恶习,在他人的带领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期间多次违法被公安机关拘留。 (二)现实改造状况 梁某2006年6月26日投入东安监狱服刑,刚入监时表现较好,后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逐步变成为了监狱的反改造分子。 1.法律意识淡薄 梁某由于只有小学文化,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导致梁某对法律的认识存在偏差。遇到问题时,不是从法律的层面予以解决,而是想通过旁门左道加以解决。 2.家庭的原因 梁某从小父母双亡,缺乏亲情的关爱,年迈的奶奶也于近年去世了。梁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从来没有一名亲属过来探望过,根本得不到亲属的关怀,导致心灰意冷,存在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3.自身的原因 梁某自小就养成了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习惯,总想不劳而获。在劳动改造中表现为,对民警安排的事总是挑三拣四,总想干轻松的活。不想付出辛勤的汗水,而又想轻轻松松获得奖励分。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情绪稳定性差,性情暴躁,承受生活挫折能力较差,抗压性较差,有一定的报复性和攻击性,寻求刺激和暴力行为,不信任他人,对他人有较强的戒备心理,有一定的焦虑感,对前途比较悲观失望、思想容易走极端。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梁某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梁某不能认清自己所犯罪行给社会给他人带来的危害,不能深刻认识自己犯罪的根源。 2.性格因素:由于梁某家庭环境的影响,从小就缺乏亲情的关怀,导致梁某对社会怀有极大的仇恨心理,且性格固执,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就会一直做下去,而不会去想一下做这件事的后果,另一方面,梁某的疑心很重,总会认为别人会害自己,对他人的防备心较强。 3.心理因素:梁某的性格属于偏执性性格,一旦认定的事就会一个劲的做下去,头脑易发热,遇事易冲动,性格比较暴躁,且不计后果,最后导致出现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五)矫治方案 为了促使梁某思想转变,民警坚持每周固定与梁某谈话三次以上,加大对其的教育力度和深度,从而消除了梁某与干警的对立情绪和戒备心理,打破了梁某长期以来反抗改造的心理定势。 1.建立信任关系,取得梁某的信任。今年年初梁某因殴打他犯被隔离时,一次民警去严管队找其谈话,在进行谈话时,梁某表达了想早日回监区的愿望。民警觉得这是建立信任的好时机,经常过问梁某的改造生产情况,并在生活上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当时梁某身体较差,民警及时送其到医院治疗,向监区为梁某申请了营养餐,帮其解决了后顾之忧。梁某感觉到民警是可以信赖的干警,慢慢的,信任关系就由此建立起来了,为以后谈话教育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精心安排专人做好帮教工作。为了及时准确掌握梁某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及日常改造表现情况,民警精心挑选了多名负责任且表现好的罪犯对其进行帮教,要求帮教罪犯要经常开导梁某,与梁某多交心,多沟通,多给予帮助,使其有什么烦恼能及时得到疏导。同时掌握好梁某的思想动态,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分监区干部报告,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3.重塑梁某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让梁某认识到人无完人,谁都会犯错,犯错不要紧,要紧的是对待犯错的态度。帮助其分析自己走上犯罪之路的原因。正是梁某自己以前易冲动、不懂法,讲哥们义气,给社会带来了伤害,才会到监狱服刑改造。因此要想改造好,就必须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要求其正视自己的缺点,克服自身的不足,矫正自身的恶习,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培养良好的习惯。其次是加强对梁某的正面引导,要求其多掌握一些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生产技能,培养自己的一技之长,为将来回归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4.捕捉梁某的闪光点,树立其改造信心。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服刑人员同样也有自己的闪光点,就看干警能否捕捉到。民警通过调查了解到梁某在服刑之前很喜欢写作,所以民警就抓住梁某这个爱好,鼓励其多向监狱《紫水新岸报》等报刊进行投稿,展示自己良好的一面,这样既能将自己对改造一些感悟表达出来,又能获得奖励分,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梁某已经在监狱小报和其他报刊上发表文章数十篇,受到了监狱领导的肯定。 5.长期跟踪,持之以恒进行教育,巩固改造成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罪犯的思想教育转化过程是新与旧、破与立矛盾斗争的过程,要改变也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努力和辛勤的付出。罪犯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治、感化,开始出现转机转化后,必须紧紧跟踪他们的思想动向,及时把握他们可能出现的反复变化,只有持之以恒,才能巩固改造的成果。对梁某的转化教育亦是如此,梁某在改造过程中,有表现好的时候,也有表现较差的时候。如经常会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点小小的摩擦,就会与他犯发生争执,甚至会大打出手。因此,罪犯在偏离正确的改造轨道时,民警们要及时的予以纠正,使之在正确的改造之路上前进。只有这样反复多次深入的进行教育,才能巩固已有的教育改造成果。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梁某的遵规守纪意识,较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努力增强梁某的身份意识和行为规范意识,促进起规矩意识的提高促进其规矩意识的提高,做到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切实提高自控能力,力求做到遵规守纪,服从管教,听从安排,积极靠拢政府。 2.法律法规意识增强,通过自身的认真学习,基本做到知晓基本的法律法规常识,敦促其认罪伏法,认罪悔罪,认清犯罪给社会和他人带来的危害。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近两年来对梁某的深入谈话教育,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目前,梁某心态良好,思想稳定,变成了一个心态乐观积极、善于与他犯交流、乐于助人的罪犯乐于助人的人。现在,梁某能积极参加监区的各项活动,心态变得开朗,情绪也非常的稳定,并能积极维护监管纪律,规劝他人,走上了一条积极改造之路,并于2015年10月、2017年8月获得两次减刑奖励,在改造生产学习等方面都有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