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李某,男,1993年生,大专文化,学生,家住宁夏银川市西夏区。 2010年11月4日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09年11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止,于2011年9月19日到银川监狱服刑,系未成年犯罪。在银川监狱服刑期间,因故意伤害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3日被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11年4个月7天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李某在银川监狱狱内犯罪后监狱给予禁闭处罚,实行从严级管理三个月。于2013年9月4日调入石嘴山监狱改造,在石嘴山监狱服刑期间,因不服从警察管理于2014年8月2日被给予严管教育处罚三个月,因打架斗殴于2016年2月17日被给予严管教育三个月。2016年3月17日调入吴忠监狱四监区改造,后于2017年6月27日调七监区改造至今。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出生在宁夏银川市的一个普通家庭,2岁时母亲离家出走,自幼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其父亲2012年因犯罪在银川监狱服刑改造,家境一般,缺失母爱、父爱,性格偏执,遇事容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没有敬畏心,心思较重,为人冷漠。 (2)社会经历:李某捕前系某技师学院学生,学习能力差,不爱学习,喜于结识不良朋友,混社会,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3)犯罪经过:2009年11月4—5日,李某伙同他人持刀先后两次使用胁迫手段进行抢劫,劫取王某财物共计908元。2009年11月7日,李某和赵某预谋后,准备作案再次强行向被害人王某索要钱财未果的情况下,将王某骗至阅海公园,持刀在王某颈部、胸部等处捅刺二三十刀,致王某死亡,后又在王某尸体上系绑石头将尸体沉入阅海湖,手段残忍。 2.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2016年3月调入吴忠监狱四监区改造,改造态度消极,抗拒改造,经多名警察谈话教育,李某仍存抗拒心理。因对粉尘过敏于2017年6月29日调七监区服刑改造至今。 李某调入七监区改造后,自认因狱内犯罪无减刑希望,对改造失去信心,常因小事与同犯发生争执,改造态度消极。 3.心理行为表现 经COPA个性测试和危险性评估:李某个性偏执、情绪稳定性、冲动性得分较高,猜疑心较重,爱钻牛角尖,缺乏同情心。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容易与人发生冲突和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李某未成年犯罪,对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警察的管理教育是警察找他毛病,把与他犯的矛盾认为是他犯故意找他麻烦,思想偏激。 (2)性格因素:受家庭环境及成长环境影响,李某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自私自利,事事以自我为中心,损人利己。 (3)心理因素:年龄小、性格偏执,遇事冲动,对人和事以自我为中心,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会坚持到底,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5.矫治方案 对李某基本情况、成长史、社会经历、犯罪情况、狱内改造表现了解清楚后,监区及时召开监区警察会议,集思广益,研究对策,成立攻坚转化组,结合李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找准李某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并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目的是让李某尽快适应改造环境、融入改造环境,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切实落实包夹管控,确保无违规违纪行为。自李某调入监区后,就列入监区重点管控罪犯,挑选责任心强的罪犯做为李某的互监组成员,严防紧盯。监区警察有意识的暂不与李某谈话,暗中观察。互监成员能了解李某思想动态,及时向警察报告。警察及时了解到了李某的诉求及思想动态等信息后找李某谈话,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给予适时关怀,做到有的放矢。使其能逐步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 (2)加强法律教育、监规纪律教育,增强敬畏心。包管、包教警察找李某谈话时给其讲解法律知识,增强敬畏心。监区利用对违规罪犯开帮教会的机会,让李某谈想法、说体会、分析违规的利害关系,增强监规意识。 (3)严密观察,适时鼓励。利用互监贴靠,了解李某改造变化,对李某值得肯定的地方适时的给予鼓励,逐步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 (4)找准问题症结,开展亲情感化。李某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母亲在2岁时离家出走,父亲目前在银川监狱服刑改造。李某心里最重要的是亲情。监区警察积极同李某爷爷奶奶取得联系,向他们说明了李某现在的改造情况,并了解了李某入狱前的一些信息。李某的爷爷奶奶随后会见了李某,给予其鼓励。自爷爷奶奶会见后,李某在行为上有了一定的改变,监区警察抓住机会,找李某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李某敞开了心扉。监区趁热打铁,申请李某与其父亲视频会见,会见中,父子俩相互鼓励,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5)严格管理,合理安排劳动,树立正确劳动观。李某因对粉尘过敏,监区安排其在小仓劳动。自发放劳动报酬后,监区规定劳动报酬金额严格以考核分为依据,且所得劳动报酬多少直接影响购物金额,提高了李某改造积极性,在劳动方面变得更加的积极主动。 (6)定期做好心理疏导、矫治、评估工作。通过沙盘游戏、宣泄、放松等矫治措施,缓解李某心理压力,促使其卸下思想包袱,与之前的的改造状态分离开,正确面对以后的改造,树立改造信心。每月对李某做一次心理评估,分析评估结果,针对分析结果制定下阶段的矫治措施。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法律、监规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增强李某对法律、监规的敬畏心。 (2)人文关怀与亲情感化相结合,激发李某的感恩意识,促其能够自觉的投入到改造中,杜绝反复。 (3)通过心理疏导、矫治,健全李某人格,树立正确的改造观,理解监狱的管理教育,树立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年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矫治,李某目前能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警察安排的任务,投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中,积极参加监区、监狱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在近期监狱开展的“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活动中,李某放下了内心的思想包袱,忏悔过往的罪行,用自己的惨痛教训教育其他同犯。目前,李某已累积5个表扬,已经看到了减刑的希望。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深刻体到罪犯的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于不同的罪犯,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 1.罪犯的管理教育无章可循,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个人,每名警察的风格也不同,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摸索,走出自己的路。 2.加强心理矫治在罪犯管理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心理疏导,能有效缓解罪犯改造压力,促使罪犯敞开心扉,找准罪犯心理脆弱点,从而能更有效的对罪犯开展教育工作。 3.罪犯教育转化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不仅要懂法律知识,还要有一定的心理学基础。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学习,拓宽知识面,不断充实自己,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