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法之光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室”工作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这为法院推进少年审判工作提出了新定位,赋予了新使命。安源区人民法院历来十分重视少年审判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于2006年起设立“少年审判庭”,制订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三环四步”工作法,帮助了很多失足少年回归社会;2021年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开启对涉未案件“三合一”综合审判机制。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发展,打造具有安源特色的少年审判品牌。特在中国社会主义共青团建团一百周年纪念日即2022年5月5日,挂牌成立“法之光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室”。 法之光·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室设立在安源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工作室设立“家庭”谈心室、“法官姐姐”热线、普法专栏等,引入“1+N”的运作模式,联合团委、妇联、教育局、检察机关、慈善协会等部门,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人开展判后跟踪回访、结对帮扶、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家庭教育等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前,工作室设有员额法官4名、书记员4名、法官助理4名、调解员2名常驻开展工作。

【任务措施】

(一)构建协同体系,凝聚各界关爱力量 针对少年审判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工作室联合教育局、共青团、妇联、慈善基金、检察机关等部门,凝聚各界力量,有针对的开展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司法职能与社会各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度融合,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体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如被告人杨某某猥亵儿童一案中,被害人汪某晶被侵害后,其生活、学习、心理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被害人表示想离开该案事发地及之前的生活环境,不愿继续在当地学校就学。为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让其尽快回归到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室协同安源区教育局共同推进被害人转学安置事宜,同时联合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聘请专门义工对被害人进行长期心理疏导,帮助其早日走出过去。在双方共同努力下,被害人成功进行了转学安置,并定期接受心理疏导。目前,该被害人已在新学校开启了崭新的学习生活,其心理障碍已逐渐消除,并树立了积极向上的生活决心。被害人家长对工作室给予的这份特殊保护深为感动,特意向工作室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该帮扶救助案例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时进行了特别介绍,同时该经验交流稿被载入2022年10月10日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专刊。2022年5月份以来,工作室联合教育局、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慈善协会等部门帮扶救助未成年性侵被害人1人2次,联合检察院就涉未工作召开座谈讨论会3次,发送司法建议书2份。 (二)延伸审判职能,跟踪帮教守护成长 工作室通过延伸庭后帮教职能,对未成年被告人权益进行保护。一是定期回访,向家长、学校、社区跟踪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学习及改造情况;二是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失职家长正确履行家教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三是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教育,深植红色基因,增强法治意识,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今年8月份,工作室组织8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参观法院初心文化基地,带领其学习和领会安源裁判委员会背后的历史意义和宗旨理念,并鼓励其认真接受社区矫正,引导其更好地回归社会。活动中,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们感触深刻,并纷纷表示将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好好接受社区矫正,努力学习和工作,为祖国贡献力量。工作室还定期组织辖区留守儿童开展红色法治教育活动,让他们走进法院走近法律,在他们心中播撒下法治的种子。人民法院报对上述活动进行了刊登报道。2022年5月份以来,工作室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回访10次,组织涉刑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家庭教育4场,向涉刑未成年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份,针对缓刑人员、涉刑被害人开展红色法治教育2场,组织缓刑人员座谈1次。 (三)法治副校长履职,播撒法治的种子 工作室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联合教育部门,设立法治副校长八名,以各中小学为普法阵地,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法治副校长针对中小学生特点和需求,主动开展以案释法、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积极参与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正、校园纠纷、涉法事务处置等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指引、调解等职能作用,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同时开展“请进来”普法宣传活动,邀请孩子们进法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现场模拟体验审判流程,让孩子们零距离感受法庭的威严,“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2022年5月份以来,工作室依托法治副校长履职,开展了6次法治主题教育课,向中小学生讲授《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知识,并通过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方式,引导学生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拒绝和防范校园欺凌,学会以法律约束自身行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辐射辖区未成年人350余人次,发放法治资料400余份。 (四)开通“护未专线”,聆听花开的声音 工作室成立后,开通了0799-6662234“法官姐姐”保护未成年人法治咨询热线,向社会提供涉少法律咨询专业渠道,教授未成年人必要的法律知识。专线受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2.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求助与投诉、举报;3.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帮扶转介;4.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疏导、情绪抚慰;5.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6.对未成年人有利的家庭教育指引等。有效解决未成年人帮扶诉求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监督难等问题,充分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提供帮助。为保7*24小时在线守护未成年人,专线由专业人员负责接听,并设置呼叫转移,保证下班时间也能接到当事人咨询电话。自专线开通以来,累计接通各类未成年人求助电话50余个,包括政策解答、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类别,值班人员均耐心予以解。 (五)创新宣传模式,谱写护未篇章 工作室积极探索与时代契合的法治宣传新方法,依托院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账户开展线上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定期发布为未成年人群“量身定制”稿件、视频,通过采用活泼有趣、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卡通动漫图片等形式,讲解法律法规、案例小故事等法治教育内容,向广大群众讲授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通过与993文艺广播电台等合作,利用直播等新形式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推进媒体融合与智慧普法。2022年,工作室利用新媒体发送普法宣传稿件、视频30余条,被江西法治等各级媒体转载,取得大量点击阅读量,社会反响良好。

【特点和效果】

一是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形成保护合力。法之光护未工作室联合教育局、共青团、妇联、慈善基金、检察机关等部门,凝聚各界力量,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人开展判后跟踪回访、结对帮扶、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家庭教育等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司法职能与社会各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度融合,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体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护航成长道路。法之光护未工作室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通过庭后帮教、定期回访,跟踪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及改造情况;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红色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深植红色法治基因,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开通护未专线、提供心理疏导,有效解决未成年人帮扶诉求发现难、干预难等问题,充分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提供帮助。 三是创新法治宣教模式,营造法治环境。法之光护未工作室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拓宽普法渠道,联合教育部门,设立法治副校长若干名,以各中小学为普法阵地,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面提升宣传力度。发挥新媒体优势,打造线上普法阵地,开展线上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专栏,推进媒体融合与智慧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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