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对故意伤害罪被害人殷某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31日早上7点多,殷某某在宜春市袁州区泊水湾小区门口处被人推倒跌伤头部。现因办案需要,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下浦派出所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殷某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据宜春市人民医院病历(住院号:19048139)记载: 姓名:殷某某,性别,男,年龄:61岁,入院日期:2019-08-31 07:19:23,患者家属代诉缘于1小时前被人击打后,头部着地,当时即出现昏迷,头部流血,醒后出现呕吐,吐出胃内容物,拨打120急送入我科,急诊CT示: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硬膜下血肿。门诊拟“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硬膜下血肿”收入住院。入院体格检查:体温36.4°C 脉搏80次/分 呼吸30次/分 血压156/80mmHg,发育正常,营养良好,昏睡状态,查体不合作。头颅检查见专科情况。颈软,无抵抗,气管居中,甲状腺无肿大。胸廓对称,肺叩诊清音,双肺呼吸音粗,可闻及少许湿性罗音。腹平坦,肝脾肋下未触及,移动性浊音阴性,肠鸣音3次/分。脊柱四肢无畸形,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了出。 专科检查:120平车推入病房,神志不清,呈昏迷状态,CGS 10分,E2V2M5,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2.0cm,对光反射迟钝。颈软、无抵抗。双肺呼吸音粗,可闻及少许湿罗音。腹平坦,无肌紧张,肝脾肋下未触及。双侧病理反射阴性,脑膜刺激征阴性。 辅助检查:2019年08月31日CT检查(检查号:CT413039)影像学诊断:1、右侧顶叶、左侧额颞叶脑挫伤;双侧额颞枕顶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枕叶及双侧基底节区、侧脑室旁梗塞;右侧枕顶骨骨折伴头皮血肿。2、右肺钙化灶。3、肝内囊性结节,胆囊结石。4、右肾小结石。5、盆腔横断位CT平扫未见异常。 2019年08月31日在气管插管+全麻下行左侧额颞顶枕急性硬膜下血肿清除+左侧额颞部脑挫裂伤血肿清除术。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使用本鉴定中心JXYCSJ-20180905-01量具测量被鉴定人的损伤面积及损伤长度。 2、检验所见 2019年09月02日上午在宜春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22床对被鉴定人殷某某进行了检验,检验时呈昏睡状态,问话不回答。 头颅五官未见畸形,双眼瞳孔等大对称,对光反射灵敏,口内插管。左耳廓前方经左颞顶部至额部正中发际下1.5cm处见一长27.0cm缝合口(手术切口),其缝合口左后方见一引流管,内有少许血性物引出,缝合口内有颅骨缺损。 颈软,正常抵抗,颈项部未见损伤。 胸廓对称,身体其他部位未见损伤。 阅被鉴定人殷某某CT检查(检查号:CT413039)片见右顶叶、左额颞叶脑挫伤,双侧额颞顶枕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顶骨及枕骨右侧骨折。

【分析说明】

1、据上述资料摘要,结合基本案情,被鉴定人殷某某被人推倒摔跌后,即出现神志不清,呈昏睡状态等意识障碍,伴有呕吐胃内溶物,临床检查有瞳孔对光反射迟钝。影像学检查有右顶叶、左额颞叶脑挫伤,双侧额颞顶枕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顶骨及枕骨右侧骨折。从其损伤部位、损伤特征及损伤程度分析,符合被人推倒摔跌(头部着力)形成。 2、被鉴定人殷某某被人推倒摔跌(头部着力)导致右顶叶、左额颞叶脑挫伤,双侧额颞顶枕部硬膜下血肿,颅内血肿量较大,同时伴有神志不清,昏睡状态,呕吐胃内容物,瞳孔对光反射迟钝等神经系统(脑受压)症状和体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2g、5.1.2h,其损伤程度分别为重伤二级。 3、被鉴定人殷某某被人推倒摔跌(头部着力)导致右顶骨、枕骨右侧骨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4d,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4、被鉴定人殷某某头颅CT显示蛛网膜下腔出血,同时显示有较大范围的脑挫伤及较大量的硬膜下出血,临床检查脑膜刺激征阴性,可以认为蛛网膜下腔出血是脑损伤的一个伴随表现。因此对蛛网膜下腔出血不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殷某某被人推倒摔跌(头部着力)导致右顶叶、左额颞叶脑挫伤,双侧额颞顶枕部硬膜下血肿,同时伴有神志不清,昏睡状态,呕吐胃内容物,瞳孔对光反射迟钝等神经系统(脑受压)症状和体征,其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2、被鉴定人殷某某被人推倒摔跌(头部着力)导致右顶骨、枕骨右侧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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