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某别墅区业主陈某在地下室安装了一台抽湿机。为方便排水,陈某设计将抽湿机的排水槽经过邻居潘某家门前之后,再进入到排水井。潘某认为屋前排放废水影响了自家风水,要求陈某进行整改,但遭到对方拒绝。潘某随即在在两户间砌了一堵水泥墩挡住排水,导致陈某无法排水,地库路面因此产生积水。 双方多次发生争吵,矛盾不断升级。2020年6月,陈某联系所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调解申请后,随即通过现场走访、与物业核实信息等形式进行调查。经了解,早在2017年时,陈某与潘某便因装修问题产生矛盾并对簿公堂,双方积怨已久。为充分了解双方诉求,调解员分别与陈某、潘某进行单独沟通。陈某表示,潘某门前的道路属于小区公共区域,潘某无权进行干涉,要求立即拆除水泥墩,保障其地下室正常排水。潘某则表示,李某的排水槽线路有多种选择,对方因为此前诉讼的事怀恨在心,故意通过其屋前排水,要求立即整改。 调解员在了解事情原委,并对案情全面分析后,确认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排水的问题上。为了解小区排水系统设置情况,调解员邀请物业公司专业工程人员通过查阅规划图纸、现场查看等方式,确认开发商房屋建造时预留了排水槽,地下室积水会顺着排水槽流入集水井,而集水井恰好设在潘某地下室旁边,故李某的排水路线很难绕过潘某家。 6月某日,调解员协调陈某与潘某到居委会调解室进行协商,物业工程人员共同参与。调解现场,陈某情绪激动,因受梅雨季节影响,陈某家地库积水情况较为严重。陈某认为潘某私自建造水泥墩的行为损人不利己,严重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对方立刻拆除。潘某则认为,小区地库排水有很多种选择,其他楼幢的排水很少见到需要从邻近家门前经过的,陈某完全是故意为之,并且在自家院子修建水泥墩是其自由,别人无权干涉。调解员让工程人员出示小区规划图纸,从专业角度分析排水系统设置情况。但潘某听不进任何解释,态度依然强硬,并表示别人家的排水跟自己无关,坚决不会拆除水泥墩,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为避免矛盾升级,人民调解员把情绪激动的两位当事人暂时分开,建议双方冷静下来。随后,人民调解员单独与潘某进行了沟通,讲明其中厉害关系。调解员告知潘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同时,水泥墩的建造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涉嫌违规建设,一经查处,执法部门可以强制拆除。还有,如果陈某地下室长期积水,作为一墙之隔的邻居,极有可能造成潘某家地下室返潮或渗水,最终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解释,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态度逐渐缓和,表示可以进一步商谈。 随着潘某态度的转变,人民调解员趁热打铁,对陈某进行沟通劝导。陈某坚持认为自己的排水线路并未占用潘某专有地块,对方无权干涉。调解员告知陈某,虽然排水槽线路是通过小区公共区域进行设置,但原则上如需利用小区公共区域排水或者改造等,应当征求全体业主意见,陈某私自修剪排水槽的行为也有欠妥之处。并且,苏州地区阴雨天气较为常见,如果地下室长期积水,必然影响房屋质量,同时也影响居住环境,一味僵持只会让损失加重。调解员让工程人员为陈某讲解其他楼幢排水设计情况,为其提供参考,并告知其排水槽设计可以通过地下暗管绕过潘某家门口。看到久拖不决的排水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陈某表示愿意作出退让,对现有排水线路进行适当整改,潘某则愿意立刻拆除水泥墩。
【调解结果】
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1.陈某同意在自家门前地面开槽,埋下水管,路线绕过105室门口,将污水排入集水井; 2.待水管铺设完成后,潘某立即拆除水泥墩。
【案例点评】
时下,小区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越来越多,大多数纠纷是一些细小的琐事引发,双方当事人因为意气用事,互不退让,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采取过激行为,造成矛盾不断升级。怎样才能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调解员需要充分了解矛盾发生的源头,充分利用有效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沟通工作。此次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走访,了解具体情况,一方面邀请物业工程专业人员全程参与调处,另一方面向社区法律顾问咨询相关法律知识。调解时,不仅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向当事人分析其中利害关系,更是从有利于当事人自身角度进行分析,最终有效打破僵局,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