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郭某,男,1992年4月生,半文盲,无业、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人。累犯。2016年5月24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2017年5月27日刑满释放。2019年5月14日因犯盗窃罪被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19年11月10日刑满释放。2019年12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郭某出生在甘肃省定西市一个普通的家庭,幼年父母因故去世,后在大武口与奶奶相依为命。 (2)社会经历:郭某因家庭原因,从未接受过文化教育,长大后整天游手好闲,小偷小摸。后结识了一些街头混混,整天混迹于大武口等地区,靠收取“保护费”违法行为维持生计。2016年就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入监改造表现 郭某于2019年11月10日刑满释放后,同年12月郭某又因盗窃罪被判刑。分入我监区后,郭某自以为熟悉监狱,集体观念不强,以颈部有伤为由,消极劳动改造。具体表现为嘴上表示要积极改造,遵规守纪,实际上改造思想消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极大地影响了干警对其他罪犯管理。 (1)法律观念淡薄 郭某由于是半文盲,对法律欠缺最基本的敬畏心理,更别提用法律常识约束自己的行为,偷盗、打架斗殴、收保护费等行为更是习以为常,从来不考虑自己的行为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怎样的后果。 (2)家庭原因 郭某幼年时父母先后去世,后由奶奶辛苦抚养长大,但因为家庭条件困难,并不能像同龄人一样上学接受教育。看到同龄人家庭美满幸福,郭某内心深处既羡慕又嫉妒。随着年龄增长,奶奶对郭某的教育也被他置若罔闻,整天游手好闲开始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迹街头。别人给他一点小恩小惠,他也会感恩戴德,让他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他也从来不考虑做这些事情的后果。 (3)自身原因 郭某性格偏执,冲动,做事情不计后果,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偏执,信奉金钱至上、金钱万能,流氓无赖习气严重。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郭某由于现实生活等原因而产生的内心冲突。缺乏安全感,渴望家庭、孩子带给自己满足感。对家人以外的人感觉敏感,对人抱有敌意。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人发生冲突。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郭某未接受过教育,明知自己的一些行为违法,但为贪图享乐追求经济利益仍然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多次违法犯罪锒铛入狱。在犯群中,拿自己曾经犯过罪、坐过牢、服过刑做资本,吹嘘自己在社会上的种种经历,寻求优越感。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深入浅出的教育郭某。 (2)性格因素:由于家庭环境影响,郭某原生家庭给郭某幼年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在社会上接触的人唯利是图、贪图享乐,行事手段暴力,使郭某性格暴躁、偏执。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郭某行为和价值观偏执,不反思自己自身的问题,片面的将犯罪归咎于他人、社会,总觉得社会不公平,行为表现偏激、焦虑、易冲动、攻击性强、不计后果。 (3)心理因素:郭某性格属于外向类型,喜好通过向他犯炫耀自己在社会上认识多少人、拥有多少财产,怎样一掷千金,甚至是自己多次坐牢对监狱“这一套”很了解 ,来显示自己很厉害,在他犯中寻求存在感。其实是外强中干,内心自卑,缺乏安全感。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郭某的现实改造表现,干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郭某尽快认清自我,树立正常的人际交往关系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文化教育,通过读书明理学习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重新帮助郭某树立正确的“三观”,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每周通过文化教育、法律常识学习,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不能因自己一时喜恶,放纵自身行为,触碰法律红线。 (2)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利用罪犯学习互助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组织郭某学习《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罪犯行为养成规要》《政治改造手册》《安全生产三字经》《改造誓词》《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实施细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行政处罚罪犯规定(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罪犯分级处遇实施细则(试行)》等条令制度,使郭某潜意识里对法律法规产生敬畏心理,在改造中约束自己的行为。 (3)加强亲情感化。因多次违法违纪入狱,郭某已与妻子离婚,孩子现由妻子独立抚养。在教育中郭某时他说,岳父岳母一直将他当做亲生儿子一样看待,妻子为他生儿育女更使他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他的行为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觉得对不起家人。干警引导郭某积极改造,改过自新扛起家庭责任,通过书写家信使前妻看到自己的改变寻求原谅。 (4)严格管理和个别谈话教育结合,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监区副监区长和责任警察多次找郭某谈话教育,帮助郭某书写改造计划书,帮助其对改造信心,培养正确的人际交往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5)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郭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郭某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6. 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情绪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其改造表现,让起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写出认罪服法书,彻底认罪悔罪,杜绝反复。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干警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治,郭某能够认罪悔罪,并写出认罪服法书和改造计划,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能够积极融入集体并参加监区组织的一些集体活动,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