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余某某,女,1968年3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2016年8月29日,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平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9月11日起至2018年9月10日止,2016年9月20日,余某某到平罗县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余某某的丈夫张某常年在外打工,两人育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儿子张某甲在平罗县城学修车,尚在学徒期,几乎没有收入,女儿张某乙还在上学,余某某家庭经济状况比较紧张,家中还有一位85岁的公公张某某,瘫痪在床。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自2016年9月20日余某某到所里报到后,司法所对其开展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余某某进行严格监管,要求余某某每月报到2次,每月上报一次思想汇报,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并参加城关镇组织的社区服务,按规定履行外出请销假手续等相关管理制度。余某某都能按照县局和司法所的要求服从日常监督管理,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却能认真自学法律和相关政策,按要求参加司法局和司法所组织的各种集中警示教育和社区服务。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依托社区干部和网格管理员,开展经常性走访,交心谈心,教育引导刘某对家人要尊重、理解、体贴、关心。同时劝导其丈夫对余某某多些宽容、关怀、鼓励和陪伴,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适应障碍,加强矫正效果。 接收余某某后,根据综合评估分析情况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进行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并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 (三)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通过每月的谈心谈话、心理辅导和不定时的抽查询问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余某某总显心事重重、疲惫不堪的样子,情绪十分低落,在与工作人员谈话的时候,时常哭泣或者落泪,这种心理状况和表现引起了城关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的注意。通过耐心引导和交流,逐步取得了余某某的信任,余某某将长期封闭的心扉向司法所工作人员逐步敞开,开始舒缓长久的压抑情绪,倾诉自己从案发到现在的心理状态、情绪起伏和家庭变故,使工作人员对余某某工作、生活、心理现状有了全面了解。余某某的婆婆还在世的时候,余某某就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以缓解家庭经济的压力。那时候两位老人身体还比较硬朗,还能自理,两人互相照顾生活。后来,婆婆突然因为脑溢血瘫痪,余某某就和公公张某某共同照顾卧病在床不能自理的婆婆。不料,婆婆刚去世半年,公公又突发脑溢血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丈夫张某是老人唯一的儿子,如果回家照顾瘫痪的父亲,家庭就失去经济支柱,如果让自己的四个姐妹轮流照顾老父亲,又觉得养儿防老,自己作为儿子,赡养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义不容辞。余某某本人也觉得不好意思麻烦已经全部出嫁成家的四个姐妹,就独自承担起照顾85岁全身瘫痪的公公的责任,整日哪里也走不了,为老人做饭、洗衣、清理卫生,还要用轮椅推着老人出户外晒太阳,搬上搬下、吃喝拉撒,生活压力较大。最让余某某难以忍受的是,老人说不出话,经常无缘无故大声哭嚎,刚开始,余某某只是单纯地害怕邻居和亲戚听见,怕亲戚朋友和乡邻误会自己,以为自己不好好照顾老人,甚至是在虐待老人。后来,时间长了,老人无故哭嚎使余某某的心理产生了阴影,一听见老人哭嚎,心里就特别难受,心烦意乱,就想离开家,到哪里躲一会。用余某某自己的话说,就是自己心里毛毛的,感觉自己要发疯了一样。余某某娘家距离自己家较远,平常没法去,以前娘家生母在世的时候,余某某还可以去散散心,有什么憋屈事儿可以对母亲倾诉倾诉,心里还好受一些。可现在,娘家不但远,母亲也去世了,有什么难心事,只能憋在心里。余某某入矫以后,平常情绪表现都非常消极,虽然没有抱怨、急躁等极端情绪和表现,但是看得出她十分压抑,心情非常低沉,无法走出被判处容留卖淫罪的心理阴影。自案发以后,余某某不但认为被社会遗弃了,没有了工作,没有了亲人的安慰和理解,甚至觉得被社会所唾弃,总觉得自己所犯的罪别人难以接受和容忍。从卖淫人员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到被公安机关处理处罚,再到被起诉被判决,以及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余某某不但深深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对自己的犯罪有了深刻的反省;同时也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首先是精神上的压力,总觉得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有的人躲着自己,有的人悄悄说自己的闲话,舆论让自己抬不起头来,觉得自己干了非常丢人,甚至肮脏的事情,心里非常自卑;其次,此次犯罪给自己形成了经济上的压力,因为自己的犯罪,宾馆无法继续经营只能关门。因为要照顾老人无法外出工作,只能靠丈夫一个人打工维持全家5口人的生活,供养女儿上学,经济压力顿然增加,更增加了余某某照顾老人的无奈心理。再次,就是来自长期照顾老人的心理压力,老人不会说话,就像小孩子一样,不高兴不舒服就大声哭嚎,有时候,连长期照顾他的余某某也不知道老人需要什么,又不能发脾气,还不能甩脸子,怕十分敏感的老人发现,就只能耐着性子服侍老人。 最后就是来自社区矫正方面的心理压力。作为社区服刑人员,余某某认为每月的思想汇报、小结、学习心得、学习笔记,以及定位手机管理、外出请销假管理等制度,都给她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唯恐哪天违反制度规定被警告撤销缓刑重新执行有期徒刑刑罚。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了余某某的情绪变化和心理状态异常状况,并对余某某采取不同的心理辅导措施。一是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其心理状况,倾听余某某的诉说,给余某某创造一个倾吐心理委屈的机会;二是谈话中对余某某表示理解和尊重,提高余某某的心理认同感;三是对余某某进行适时适当的劝说和鼓励,肯定他照顾85岁高龄老公公的孝道,不断增强余某某承担家庭责任、缓解心理压力、面对生活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四是引导余某某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不要单纯把社区矫正作为一种自由束缚和心理负担;五是用柔和的态度、语言和余某某接触,增强服刑人员的亲和感,缩短社区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之间的心理距离,消减服刑人员对管理干部的排斥感;六是对余某某实施专门的心理辅导,指导余某某正确看待老人的哭嚎和生活的压力,给余某某分析了老人哭嚎的原因,其实是想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感受,就如同小孩子想要东西一样,东西给他了,他就笑,不给他,他就哭,非常自然,没必要大惊小怪、厌烦无措。经过心理疏导以后,连余某某也说,自己不想做饭了,给老人一块馍馍,意思是就当一顿饭了。可是老人不愿意,使劲哭嚎,余某某就知道老人不想把馍馍当饭吃,就做了揪面,公公吃了,就非常安静,非常高兴。这就进一步验证了老人的哭嚎并不是故意的或者怪异的行为,只是简单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感受罢了,这一点最终得到了余某某的认同;另外,工作人员最终找到了余某某服侍公公心理问题的致因,即时间长了,厌烦了又非常无奈的两难心理。工作人员还多次赞赏余某某的孝顺,为余某某讲解《民法总则》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有关赡养老人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讲解了中华民族赡养老人的传统和一些优秀的敬老爱老故事,对余某某的思想及时纠偏,使她及时摒弃“老人是甩不掉的负担”“久病床前无孝子”等消极思想,重新端正思想、鼓起勇气赡养老人,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及时调节情绪,摆脱心理问题;最后,司法所所长联合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进行家访和心理疏导,给长期压抑的余某某送去了政府和社会温暖,起到非常积极作用。 (五)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2018年6月28日,司法所所长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到余某某家中进行家访。所长和心理咨询师一方面真诚关心问候长期失业在家、独自照顾久病在床85岁高龄老人的余某某,询问她在生活方面的困难,对其家庭生活面临的困境表示真诚的理解和关心;另一方面,针对余某某的心理问题进行了正面和旁敲侧击的提醒和分析,给余某某提供一些积极适用于舒缓心理压力的方法和技巧,让余某某感受到来自政府和社工的关怀。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的帮助,8月份余某某到司法所汇报的时候,精神面貌有了极大的改善,头也抬起来了,满脸自信,面带微笑,激动地说司法所长和心理咨询师到她家里家访谈话后她心里好受多了,这让司法所工作人员非常欣慰和感慨: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原来这么脆弱,他们的要求原来这么低,也许我们只付出一点点,对他们来说,就能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就能改变他们的生活轨迹,就能引导他们面对和跨越人生的沟沟坎坎,顿时,连我们工作人员也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成就感和一份沉甸甸的的责任感。看着即将期满解矫的余某某一脸阳光,又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即将顺利回归社会,工作人员非常欣慰。
【小结(或反思)】
心理问题是社区矫正工作者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它关系到社区矫正的质量,甚至关乎社会稳定。目前。城关司法所的心理辅导和矫正工作还处在摸索和起步阶段,在心理矫正技术技巧和人员配备、心理辅导经验积累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跟进,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工作的时代需求。 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自己工作态度上的真诚和尽责,采取虚心学习、积累经验、心理矫正案例采集交流等措施,逐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心理问题发现、定性、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等方面水平,使自己不断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另外,通过民政局公益金项目招投标,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紧密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开发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辅导这一课题,取得了初步成效,对余某某的家访和心理疏导就是一个双方配合合作的成功案例。今后,双方在心理辅导方面的配合和合作还会进一步加强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