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1月20日晚上19时许,胡某与张某因婚姻纠纷发生争执,后张某被持刀刺死。经过侦查发现,胡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民警在讯问胡某期间发现,胡某表现出一定的精神异常模样,询问其家属得知其有抑郁类精神病的病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当地公安局委托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对胡某精神状态、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作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一)资料摘要 1.摘卷宗材料对被鉴定人胡某的讯问笔录(2021年01月30日):问:胡某,你和你老公张某关系如何?答:我们两家人离得很近,大概十里路左右,我们两人2004年通过媒人介绍结婚,结婚之后,感情很好,我先后为他怀孕8次,其中两次是打胎打掉的,这两次都是检测是女孩子,还有两个女孩子送人了,具体送谁了我也不清楚,我们自己抚养了四个孩子,最大的17岁,最小的9岁,除了这个最小的是男孩其他都是女孩子。我们两人的感情出现问题就是大概两三年,当时我发现他对我不理不睬,后来我就听说张某出轨了,出轨的女孩子叫管某,从那时候开始,我们两人的感情就不好了。后来我忘记是什么时候了,他就提出来说没有感情了,就不要过了,当时我觉得孩子很多,假如离婚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就没有答应。也就是从两人感情出现问题之后,我们两人就经常吵架了。张某看到我做事情做不好就会骂我,有时候就会冷战,不理我,我们两人打架我记得打了很多次,报警也报过,但是具体报过几次我记不得了,目前我们两人感情还是很差,他也不关心我,还经常打我。问:你把管某的情况详细说一下?答:她是安徽人,以前是做美容养生的,我知道她和我老公有不正当关系,是管某的老公告诉我的。我老公也承认和这个女的有不正当关系,还当着我面夸她会做生意。其他情况我就不清楚了。问:你打算如何处理这段婚姻?答:大概是两个多月前,我们船开在杭州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他热水洗完澡之后,我洗的时候,他却把热水关了,另外他还把我手机拉黑了,我打不通他电话,他就打我了,打完我之后,就把我扔在了杭州,不让我上船,说要和我离婚。这个事情,我就告诉了我的三哥,后来我家里人还有他家里人就都到船上了,商量我们两人婚姻的事情,当时问张某有没有和其他女的有关系,他说没有,但是对我没有感情了,一定要离婚,我说离婚可以,但是要分多少钱,张某说他给我50万,船和孩子都给他,我不答应,我说我给50万,船和孩子都给我,他也不同意,最后大家谈下来说,再处处,到过了年再说,假如能过就过下去,假如过不了就离婚,现在还没有到过年,就发生了这个事。问:你的精神状况如何?答:从我发现他出轨开始,我们就经常吵架打架,每次打架,他就打电话告诉我哥哥和姐姐,说我的脑子不好,后来大概是2019年年底的时候,我姐姐胡某就到造船的地方接了我,去南京脑科医院治疗的,当时南京脑科医院的医生诊断下来,就说我是中度抑郁症,当时还开了药。我回到船上之后,就吃了医生开的药,但是吃了一直想吐,后来我就不吃了。后来我大嫂知道又把我接到了上海,说她认识的一个抑郁症就是在上海一个医院看好的,就也带我去了这个医院,到了这个医院之后,也是开了药,后来还复查了很多次。问:你的抑郁症具体表现是什么?答:我感觉一天到晚胡思乱想,不想做饭,什么都不想做,老想哭,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心情就不高兴,晚上还睡不着觉,自己也感觉到自己得了神经病。问:那你去南京以及上海看病之后,有无好转?答:我好多了,晚上可以睡着了,吃饭也可以吃得多了。问:那你现在还服用么?答:断断续续,晚上吃的药,吃了就想睡觉,因为有的时候我要开船,所以就不吃,因为吃了就会睡着。问:你们因为何事发生冲突?答:孩子放假了,都在安徽老家,我本来想着他们四个到船上来的,但是因为感觉四个人都来,路费太贵,所以我想着我还是回家看看他们吧,也能省着点。但是因为我在家里不管钱,钱都是给他管的,我身上都没有钱的,所以我就问他要,他说给我两百,我感觉回家一趟,我打算过了年再来的,而且我还想给家里的老人孩子买点东西,所以我就想让他多给一点,他只肯给我300元,我就让他给我600元,他说给600也可以,还说我们夫妻一场过了年就离婚了,让我再陪他睡一觉,我想着先拿到钱,于是就答应他了,他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给了我600元之后,就要和我发生关系,我不同意,他就强行拉着我的肩膀衣服,把我拖进卧室,把我摁在床上……他压在我的身上,就用手拉我的衣服,我的左边腰上还被他抓伤了,他还亲我的嘴,我当时很不愿意,就张嘴咬了他的舌头,把他的舌头都咬烂了,我咬了他之后,他就很生气,就打我的嘴巴子,我也手脚乱舞和他打架,后来床就塌了,塌了之后,他就起来,然后我也起来。起来之后,他又接着打我,用手掐我的脖子,抓我的头发,把我摁倒之后,他又用脚踹我的肚子。当时我很害怕,就起身往外面跑,刚跑到客厅,他也冲了出来,抓住我的头发,我就和他对打,我用手抓他的衣领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打到他的脸,他就说:“你怎么把我的脸抓破了!”说完打我打得更凶了,他把我打得跪在了地上,他用手抓我的头发往地上摁,我左手撑着地,右手放在桌子的桌面上,当时我就想着把头抬起来,但是我的力气没有他大,根本抬不起来,于是我的手就在桌子上乱摸,摸到个东西,我就拿起那个东西,向他打过去,打了好几下,我听到他说了一声“哎哟”,然后他抓我头发的手也松开了,我抬头看了一下,他走了几步,就躺在地上,当时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用脚踹了他的脸,喊他起来,但是他不动了,我推了推他发现地上和我的手上都是血,我当时知道自己做坏事了。后来“毛蛋”就进来了,情况就是这样。问:你当时为什么要拿那个东西打他?答:因为他摁住我的头,想往地上磕,打我打得太凶了,我就想还手打他,摸到了一个东西,我就往他身上打。 3.摘卷宗提供的对受害人弟弟张某苗的询问笔录(2021年1月20日):问:张某与胡某的感情状况如何?答:我知道的情况他们最近经常吵架的,2020年的时候我有的时候也给我二哥张某打电话的,我二哥跟我提到说胡某怀疑他外面有女人,我二哥只要一出去胡某就说他外面有人,然后经常吵架,也闹离婚,胡某还打我二哥的,好像也报过警的。问:张某与胡某因为什么事情吵架的?答:我知道的应该是胡某疑心太大,一直怀疑我哥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就因为这个事情吵架、闹离婚的。 4.摘卷宗提供的对受害人大嫂张某兰的询问笔录(2021年1月21日):大概是2020年7、8月分的时候,胡某发现张某有外遇了,然后两个人就一直吵架,她跟我说是张某提出来要离婚,一开始就只给胡某20万离婚。问:双方因为什么事情闹离婚的?答:胡某说是张某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就因为这个事情。问:张某有无打过胡双丽?答:经常打,一个礼拜要打个两回的,报警至少报过三次,但是不清楚在什么地方报警的,有一次报警双方一起去派出所的,还有一次张某打过胡双丽某后还把胡某一脚踢到河里自己开船跑了,后来胡某是上了别人的船回去的。问:胡某和张某的身体状况如何?答:胡某在2020年4月份的时候得了抑郁症,那个时候胡某跟我们说她得病了,说她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而且我们看到她经常会发愣,有一次看到我们去她船上还跟我们吼“你们给我滚,这是我家,谁让你们来的”,我们就发现她不正常了。有一次张某还打电话给我们说“胡某看到河说这个路真好,就想往河里跳。”后来第一次是她姐姐胡某兰带胡某到南京医院去看病的,看下来是抑郁症,还配了药,但是这个药回来一吃胡某头昏,还吐了,后来这个药就没有吃;然后第二次是我,我老公、我堂嫂一起带胡某到上海医院去看病的,因为我堂嫂也是抑郁症,她就是在那个医院看的而且效果还好,后来胡某一直吃的上海配的药,效果还不错,之后到7、8月份的时候胡某发现张某外面有小三了,然后病情加重了,有的时候药也不吃了。问:胡某是如何发现张某有小三的?答:胡某跟我们说是有一次张某小三的前夫打电话给胡某,他跟胡某说的这个事情,我是听胡某说的这个事情。 5.摘卷宗提供对被鉴定人大哥胡某义的询问笔录(2021年1月21日):胡某和她老公“雁飞”是这两年感情开始不好的,一年前他就开始在外面有小三,而且对胡某开始不好,经常对她使用暴力。“雁飞”常出去喝酒,喝了酒就打她。胡某身上经常到处青一块紫一块的,但胡某平时也不跟我们讲,我们发现后问她问急了她才会和我们说是被“雁飞”打的。“雁飞”平常也不管胡某,家里的开销使用等的钱都是“雁飞”管着,不给胡某钱花。问:胡某的精神状态怎么样?答:在2019年9、10月份左右,“雁飞”出轨后,胡某的精神状态就不好了,是一阵阵的,一会正常一会就不正常。大概2019年年底的时候,她姐姐胡某兰带她去南京看过病,医生发现胡某眼睛经常直直地看,具体医生诊断是什么我不知道。在2020年4月份,我带胡某去上海看病,医生说胡某有精神病,抑郁症,好不了了,能不变重就不错了。医生也给胡某配过药,后来我们也带胡某去上海配过三次药。问:胡某精神状态不好具体是怎么表现的?答:她经常会瞪着眼睛发呆直直地看,身体会时不时抽搐,发病的时候会暴躁,和人讲话会冲容易和别人吵起来。 6.摘胡某在南京脑科医院就诊门诊病历: 就诊日期:2019-10-23。 1月多前和丈夫吵架,近来情绪差,白天不爱说话,不想和人交流,不想管小孩,家务能做,睡眠不规律,体重下降6斤。精神检查:意识清晰,接触可,应答切题,情绪低落,兴趣减退。 诊断:抑郁状态。配药:阿戈美拉丁 25mg qd 劳拉西泮1mg qn。 7.摘胡某在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就诊门诊病历: 就诊日期:2019-11-10。 主诉:闷闷不乐,易怒,烦躁3月。3月前因家庭问题出现敏感多疑,闷闷不乐,自贬自卑,烦躁易怒,疲乏,不想讲话,容易摔东西,会打孩子,事后后悔,多思多虑,莫名紧张,入睡困难,手抖。精神检查描述:意识清晰,定向好,接触对答合作切题,注意力无异常,未引出感知觉障碍,敏感,情绪低落,自我感觉不良,自责,焦虑,兴趣减退,精力减退,入睡困难,智能无异常。有躯体性焦虑,自知力完整。 初步诊断:抑郁症。处理:欧兰宁 5mg qn,米那普仑 25mg bid,丙戊酸镁缓释片 0.5 qn。 就诊日期:2019-11-28(丈夫陪同就诊) 目前病情稍改善,夜眠改善,白天发脾气减少,多思多虑,闷闷不乐,无不适。精神检查:意识清,接触合作,情绪低落,焦虑减轻,兴趣下降,未引出幻觉妄想。 诊断:抑郁症。维持原治疗方案。 就诊日期:2020-01-02(丈夫陪同就诊) 诉目前情绪紧张、躯体发麻等不适在治疗后已明显好转,维持原治疗方案。 就诊日期:2020-01-05、2020-03-15(哥哥陪同就诊) 病情改善,有时烦躁,想发脾气,身体偶有发麻,有轻度嗜睡。用药不变。 8.摘常州市德安医院出院记录 胡某,住院号2021000452 入院日期:2021年1月31日 出院日期:2021年2月10日 出院诊断:抑郁症 住院过程:患者因“情绪低1年余,情绪不稳、被发现杀人10天”入院。精神检查:意识清,注意力尚集中,接触交谈被动,多问少答,思维迟缓,部分思维不愿暴露,情绪不稳,情绪低落,意志行为减退,自知力不全。入院后予以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150mg(qm)改善抑郁情绪,奥沙西泮片15mg(qn)抗焦虑、辅助改善睡眠,辅以心理疏导,患者病情较入院有所好转,予办理出院。 (二)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按照《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对被鉴定人胡某进行检验。 2.精神检查:第一次鉴定检查时被鉴定人胡某欠配合,目光呆滞,表情茫然,懒言少动,生活懒散,接触被动,注意力欠集中,反应迟缓,数问一答,应答切题,思维不流畅、暴露不充分,对一般性话题尚能简单应答,问到作案过程则有回避,不愿细说,有时用手势比划。第二次鉴定检查时被鉴定人胡某精神状态有明显改善,开始时仍精神紧张,逐渐放松,能进行一般性交谈,自述病情及案情情况,虽思维不十分流畅,但能明确和清楚表达意思,对答切题。称学习成绩不好,初中没读完就辍学。婚前在厂里上过班,婚后跟丈夫跑船,接触的人比较少,不善言语。有四个孩子,幼时由她带大,上学就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带。跟丈夫感情以前好的,后来不好了,因为丈夫有了外遇,两人开始经常吵架,“他经常几天不回家,对我不理不睬的,还要我笑脸相迎。”两人分居已好久,丈夫不要她了,要离婚。有自卑心理,认为自己长得不漂亮,不会梳妆打扮,不会花钱,做什么都没有别人好。问其看病情况,称“头晕,嗓子哑,心里堵,手也抖,好多地方身上都不舒服,脸发麻,身体也发麻。”“心情不好,没有耐心,容易发脾气。”是家人带她去南京和上海看病的,断续服药。问其案发前一段时间的表现,称“他哥来开船了,我烧饭,洗衣服。”“我一个人坐着,胡思乱想,想着离婚的事,不知道怎么办。心情不好,常常哭,每天都睡不着觉,头痛。”问:吃药了吗?答:开始吃的,后来不吃了,吃了药早上起不来。问:你愿意离婚吗?答:我不想离婚,我有四个孩子,只要他离开那个女的,不跟我离婚,我愿意跟他过。问:你平时有恨他或想报复他的想法吗?答:没有。问其本次案发经过,称:“我向他要钱,小孩放假了,我要回去看小孩,他通过微信转钱给我,后来在床上这样脱我的衣服(做动作),我不让他脱,他打我的头,我的肚子,我也打他,我拿东西打他(用手做打的动作),他就躺在地上了。我找手机,想报110,正好有电话打进来……”问:你打110干嘛?答:我想救他。问:你是用刀捅了他吗?答:不知道。问:你当时是想杀死你老公吗?答:(不语,摇头)。问:你承认你老公是你杀的吗?答:嗯(点头)。问:你现在打算怎么办?答:我不知道,他们跟我说要判二十年。我在牢里好好表现,不犯错。检查过程情绪反应稍低落,有时仍会紧张,未查及明显自杀意念及行为,未引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自知力部分存在。
【分析说明】
1.医学诊断:使用标准《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案情及调查材料、就医病历记录,结合本所法医精神检查,分析如下:被鉴定人胡某,女,40岁,小学文化,平素体健,能从事一般性工作,操持家务,抚养小孩。近2年因丈夫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不合,经常吵架,发展到闹离婚。被鉴定人出现情绪差、不爱说话、不想和人交流、不想管小孩、入睡困难、体重下降、兴趣减退、容易摔东西、会打孩子、多思多虑、莫名紧张、手抖等症状。先后多次在南京和上海精神专科医院就诊,诊断:抑郁症,服用阿戈美拉丁、劳拉西泮、欧兰宁等药治疗,病情有好转,后自行停药。2020年1月20日,被鉴定人在与丈夫激烈争吵过程中持刀将丈夫杀死。民警在查案过程中发现其精神状态异常而送本市德安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精神症状明显,接触交谈被动,多问少答,思维迟缓,部分思维不愿暴露,情绪不稳,情绪低落,意志行为减退,自知力不全。予以文拉法辛缓释片、奥沙西泮片等药物口服治疗,患者病情好转出院。先后两次行鉴定检查,第一次检查时被鉴定人意识清,仪表尚整洁,目光呆滞,表情茫然,懒言少动,生活懒散,接触被动,注意力欠集中,反应迟缓,数问一答,应答切题,思维暴露不充分,回避敏感话题。第二次检查时被鉴定人接触交谈明显改善。自述有心情不好、失眠、易怒、头痛、全身不适等体验,有自卑自怜,认为自己长得不漂亮,不会打扮,做什么都没有别人好。认为丈夫有外遇,思维逻辑不荒谬,不构成嫉妒妄想。案发前精神状态:情绪不佳,发呆,胡思乱想,失眠,头痛,能料理简单家务,知道关心小孩。对案发经过基本能回忆,称打算回老家过年,向丈夫要钱,后发生争执,相互殴打。承认杀死了丈夫,否认是故意,称“他打我,我打他,我起来他就躺那了。”综上,被鉴定人胡某因婚姻危机出现精神状态异常,临床表现为失眠,情绪差,易激惹,多思多虑,兴趣活动减少,发呆,不愿说话,躯体化不适等,对照ICD-10,符合抑郁症(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诊断标准。案发时处于抑郁状态,案发后精神受到刺激症状明显加重。 2.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使用标准《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6)。被鉴定人胡某与被害人系夫妻,案发前两人婚姻发生危机,经常争吵和打架,有时发生较为激烈的肢体冲突,后发展到闹离婚的程度,双方家人也曾一起协助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据被鉴定人自述,案发时被鉴定人打算回老家看望孩子,向丈夫讨要费用,后其丈夫提出要发生性关系,但遭到被鉴定人拒绝,遂两人发生殴打,揪打过程中,被鉴定人摸到了放在桌子上的刀,随手捅向丈夫,致丈夫当场死亡。本案因现实冲突而引发,事发突然,无预谋,系被鉴定人在气愤和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所为。被鉴定人患有抑郁症,患病后其性情改变,情绪不稳,不开心,容易激惹、发脾气,行为冲动,经常与丈夫对打,同时伴有多思多虑、自卑自怜等负性认知,对未来悲观。案发前被鉴定人处于抑郁状态,面临离婚的压力,经常胡思乱想,发呆,心情不佳,哭泣,头痛、失眠,但尚能自理生活,洗衣做饭,关心孩子,无自杀言行。精神检查未查及幻觉妄想症状,无智能障碍。综合考虑认为:被鉴定人持刀杀人的行为与其所患疾病有一定关系,受抑郁情绪影响,自我控制能力削弱,易激惹,受到刺激后易失去理性,从而作出极端冲动行为。基于以上理由,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3.受审能力评定:使用标准《精神障碍者受审能力评定指南》(SF/ZJD0104005-2018)。被鉴定人胡某患抑郁症,案发后精神症状一度加重,经治疗和恢复,目前病情明显缓解,接触交谈配合,能进行有效交流,能讲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合理回答提问,对其证词做出陈述或辩解。能理解其面临的刑事诉讼的性质、被控罪名及可能的后果,理解自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对诉讼(判决)结果有合理的反应。评定为有受审能力。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胡某患抑郁症,案发时处于抑郁状态,案发后精神症状加重,经治疗和恢复,目前病情明显缓解。 2.对本案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3.目前有受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