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某日,科尔沁右翼前旗某村周某某等九户村民集体到科尔沁右翼前旗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其庄稼被村民郝某某严重毁坏,部分耕地被郝某某用铲车推平,大面积青苗遭受损失,至少50平米左右庄稼受损,要求郝某某赔偿未果,由此引发矛盾纠纷,经多次请求村委会解决均未达成一致,九户村民便主动向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请求调委会给予解决。
【调解过程】
调委会收到联合调解申请后,立即受理案件,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对案件分析梳理,并结合以往调解经验的基础上迅速制定了调解方案,决定采取普法宣传和背靠背相结合的“两步法”调解方案。 第一步,调委会协调派出所、林业站、两村村干部一同到达土地争议现场,共同围绕此案件进行了普法宣传和协商调解。首先,在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的情况下,调解员立即协调派出所人员出面控制,避免冲突愈演愈烈;其次,根据案情实际,调解员协调林业站人员通过使用GPS打点测量技术,现场确定了双方的土地占地面积及坐标方位。经测量,郝某某用铲车推平的耕地系周某某等九户村民所有,的确损害了他人利益。对此,调委会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调委会耐心细致地向郝某某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文,引导双方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通过正确的途径和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同时,调委会也借鉴了“经验”的基本内涵和深刻意蕴,通过循序渐进、切实有效的沟通技巧,实事求是地依法化解矛盾,正面处理纠纷。通过多部门联动普法宣传的方式使得双方的矛盾纠纷情况得到了初步缓和。 第二步,通过以GPS现场测量结果为依据,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进行调解。调委会分别与周某某九户村民及郝某某单独沟通,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面对郝某某,调解员首先将GPS现场测量的技术结果的有效性向其讲解,具体说明其行为已经侵占了他人利益,进一步向郝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宣传法律知识。随后,调委会根据调查结果的实际情况向周某某等九户村民讲解了赔偿的相关规定,并分别听取了双方的诉求,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协助双方达成合法合理、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针对已形成侵占他人利益的问题,调委会通过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距离,让郝某某知道自己存在的问题,要合法合理解决矛盾。针对郝某某用铲车将周某某等九户村民的土地推平的实际面积,以及对九户村民的青苗造成的实际损失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是郝某某对周某某等九户村民带来的青苗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二是将周某某等九户村民的耕地恢复原状。 经调解,郝某某与周某某等九户村民达成和解,双方均同意调委会的调解建议,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表示切实履行协议,双方不再为此引发矛盾冲突,今后能够和睦相处。最终,在调解员的专业调解工作下,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2020年6月某日,双方在调委会的主持下,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郝某某一次性向周某某等九户村民支付青苗损失,以每棵青苗1元的价格赔偿九户村民,并由村委会监督完成; 2.郝某某将其破坏周某某等九户村民的耕地恢复原状; 3.协议达成后,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谅解,和睦相处,保证不再因此问题产生矛盾冲突。 至此,周某某等九户村民与郝某某土地纠纷案调解成功。事后,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调解协议履行良好。
【案例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由侵权引起的山林土地纠纷。山林土地纠纷是关系山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问题,有效的调解途径对化解该领域矛盾纠纷具有很大的意义。 本案中,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充分了解了纠纷基本情况,准确找到矛盾纠纷焦点,再以法律为依据,从实际角度出发,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使其明确法律的相关规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能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争议做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而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既是调解员的基本功,也是调解成功的关键所在。 签订协议后,要加强回访,确保协议有效履行。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认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