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任某,男,1988年4月生,初中文化,宁夏海原县人。2003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宁夏固原市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任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境贫寒,任某为家中最小的孩子,由于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较重,父母对其比较溺爱,忽略了对任某成长期间的教育。 (2)人生经历:在上初中的时候因矛盾将同班同学毒害,并未沾染社会不良风气,但任某受其父母过度溺爱,性格叛逆。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入监改造表现 任某于2015年12月3日调入我狱服刑改造。表现良好曾多次减刑,2016年该犯因与他犯发生口角,将对方打伤,致对方鼻骨骨折,被监狱严管。由于对他人造成伤害,经驻狱检查室提起公诉,法院加刑6个月。自认因狱内犯罪没有减刑希望,对改造失去信心,常因小事与同犯发生争执,思想波动较大,改造态度较为消极。 (1)对法律观念的淡薄。 任某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对法律常识的匮乏和对监规纪律的置若罔闻,导致该犯自认为在监狱服刑犯点错误是正常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2)家庭原因。 任某父母年老体弱,家庭经济收入困难,家中哥哥姐姐都有自己的工作,该犯自认为犯罪给家庭带来了不可原谅的影响,再加上在狱中重新犯罪加刑。任某每次看到其他罪犯参加亲情会见和帮教时,心理负担加重,内心失落感较强。 (3)自身原因 任某偏执心理较为严重,心胸狭隘,内心压抑时不会用正常的渠道排解和诉求自己内心苦闷,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的想法一定是正确的,懒惰心理较强,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考虑后果。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不关心他人,经常制造麻烦,感觉迟钝,对人抱有敌意,具有攻击性,愿动不愿静,倾向进攻。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总的说来是情绪失控的人,不是一个耐心细致的人。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任某对法律知识的缺失,加上自身存在的一些原因,恶习形成时间长,因此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多开展深入浅出的教育方式。 (2)性格因素:任某怨愤心理较重,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任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 (3)心理因素:任某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内心压抑时不会用正常的渠道排解和诉求自己内心苦闷,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5.矫治方案 教育改造是一个思想意识由叛逆向顺应转化、心灵由罪恶向纯洁转化的过程。大多数服刑人员通过民警的管理教育能改造成为新人,但也有少数服刑人员对抗意识强,恶习较深,不仅个体难以改造,同时还影响整个群体的改造秩序和质量,是改造工作中的难点。 改造是一种修行。恪守一个道,修其心,正其身,行其善;守原则,知荣辱,晓取舍。最终达到“存善念、话善言、行善举”的改造目标。要改造,要修身,必先用“心”。心态决定状态,状态决定成败。所以,罪犯在改造过程中不仅需要监狱警察的引导、教育,更需要罪犯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主动去改造。不仅需要有决心、恒心,更需要有敬畏、赎罪、感恩、荣辱和赤诚之心。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任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任某珍惜良好的改造环境,踏实改造,爱惜自己,遵守监规纪律,争取减刑,早日出狱,回报社会。 (1)社会资源进监帮教,实现1+1大于2的效果。任某在看到关于家乡变化、家人的讲话和政府对其家庭帮扶的视频后,他心中悔恨化作滴滴热泪,让人为之动容。亲情的力量、社会的帮教,是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最大动力。为此,监区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请家属寄来家人照片,张贴在“爱心”专栏,开展“一封家书”活动等;组织开展亲情帮教,邀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帮扶救助困难罪犯家庭。丰富多彩的帮教形式,让任某感受到家人和社会的不离不弃,激发起他感恩之心,坚定其改造信心。 (2)拓展职业技能教育,促进罪犯再社会化。任某文化水平低、谋生技能较弱,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刑人员的谋生能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增强服刑人员刑释后的就业竞争力。 (3)文化艺术进监,育人有方向。让任某接受文化熏陶,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健康文化的教育矫治作用,引领任某走上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服刑改造道路,达到“知错思错、悔错改错、塑心塑行、塑性塑人”的目的。提高罪犯改造积极性、提升教育改造质量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确保服刑人员身心健康。通过不断的教育和学习使罪犯任某在改造中不断变化,为社会输出合格的“产品”。 (4)加强监规纪律教育。监区首先对任某进行法律常识教育,为任某讲清监狱的宗旨,规章制度,从法理上使任某重新认识监狱,认识监狱改造的宗旨,使其遵守《监狱法》,遵守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使服刑人员身份意识入脑入心,从思想上灌输法律法规,从行为上矫治不良行为,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促使任某走出思想误区,走出对监狱管理的误区,逐步认罪悔罪、接受管理教育,踏实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5)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组织犯群集体有益健康活动,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监区民警利用“茶方”工作室和矛盾谈话室,对该犯进行开导教育,根据其特长,激发其学习兴趣,对其合理诉求予以支持。 (6)让任某对劳动改造充满希望和信心,开展劳动技能培训,通过悉心的技术指导和帮助,让任某把劳动改造不再作为一种负担,而是表现自我能力的途径,并获得他犯的认可。 (7)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针对矫治过程中,对任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的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行为疏导。通过随时随地的拉家常式的谈话,创造轻松,随意的谈话环境,使任某放松对了监狱警官的敌对心理,逐渐引导其倾诉了内心的想法和苦闷,引导其合理的发泄不良情绪,释放心理压力,稳定其改造情绪。在此基础上,通过讲道常理,说名人励志轶事等多种形式,在思想上帮他逐步认清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引导其审视自己的行为,反思自己的过往,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自省自身的主观恶性,从认罪中树立悔罪的信心和决心;加强心理矫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敢于对生命负责,对家庭对社会负责,使他看到生活的希望。 (8)家中走访促改造:通过走访活动以后,将任某家庭的实际情况与他进行了谈话,让任某知道家庭的现状情况,让他在以后的改造中积极、主动的教育改造。让任某知道自己如何改造,改造如何,努力让罪犯踏实改造。 6.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 (2)矫治认知能力。加深任某对监狱管理的认知和理解,使其思想意识得到一定改观,人格得以健全,使其内心深处感受到自信和尊重,从内心达到自我改造的目的。 (3)提高自信心,努力提高任某的自我认同感,使其得到他犯的认可,能够与他犯融洽相处,能够自觉服从监狱管理,有效杜绝其自伤自残行为的发生,消除其危险性。 (4)让罪犯多学会沟通,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在心里要多找人沟通,发泄自己不好的情绪。最重要的是当你情绪激动的时候,请你冷静1分钟想清楚这样做的后果,不要逞一时之快,做事要三思而行。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的教育矫治,任某目前已明确表示将严格遵守监规纪律,踏实改造,并写出了改造决心书和改造计划,积极参加监狱以及监区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劳动改造任务,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回到亲人的身边。目前,任某改造稳定,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监狱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不能只是完成罪犯管理常规性工作,要深入到犯群中,深入到个别罪犯,把握每一个细节,细心观察,耐心引导,要使罪犯熟知法律法规监规纪律,通过亲情帮教、激发罪犯学习主观能动性等方式,真正地让其转变态度,心服口服。教育转化手段要多种多样,了解罪犯最真实的想法,站在罪犯的立场上,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教育罪犯就是要去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进一步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样的教育方式,罪犯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才能为监狱的安全稳定奠定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