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刘某与陈某邻里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5年9月4日,井冈山市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接到刘某反映其住房楼上陈某家卫生间漏水,社区接到反映后,当即派人到刘某家了解情况。经实地勘察,发现刘某家卫生间墙面长期渗水,卫生间门框因长期渗水已全部发霉并且墙面已湿透,情况比较严重,并且据小区保安反映,楼上所住住户是暑期才回来住,平时未住人的时候家里不会漏水,楼上住户一回来就有漏水情况。

【调解过程】

在了解初步情况后,调委会马上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调解。调解员首先主动联系刘某楼上住户陈某,向其说明来意。陈某听闻此事后情绪激动,不予理会。在调解员的耐性细致的做解释工作后,陈某的心情得以平复,表示愿意接受调解。9月5日,调委会正式受理此案。经调查了解,在纠纷发生之前此房屋就有较轻微渗水现象,刘某向陈某反映后,陈某就请了专业人士,挖掉地面瓷砖做了维修并请刘某现场监工,一切遵照刘某的意思办,钱也是陈某一人支付。现在刘某又说漏水,陈某深感委屈,表示不会再次维修。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尽快破解难题,找寻化解矛盾的方法。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调解人员找到陈某,对其言行表示理解,但希望陈某能换位思考,站在刘某的角度多考虑一下,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天天漏水,肯定会给自己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同时,调解员又找到了陈某在博物馆上班的儿子陈小某,希望他能配合调解员一同做父亲的工作。另一方面,调解员找到刘某,对其房屋漏水的遭遇表示理解,同时指出,之前陈某维修时也邀请了刘某在场监督,并承担了全部费用,此次如果再次维修,从公平的角度考虑,在费用方面,是否可以分担部分。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的调解下,陈某最终表态同意再次请专业人士进行维修,当事人刘某也表示愿意承担一部分费用。

【调解结果】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陈某同意再次维修,同时由刘某监工,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2015年9月7日,调解员就此事进行了实地回访,询问协议履行情况,得知该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

【案例点评】

该起案件发生地处山区,海拔较高,气候潮湿,雾气大,容易造成建筑物腐化,经常性引发建筑物渗水等邻里纠纷。在这起案例中,有两点值得借鉴: 一是以情调解,调解员以邻里的身份为切入口,融情于法,温控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积极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公正调解,不偏不倚,站在双方公平合理的权益下进行调解,细致耐性、不畏艰难,从而使得工作开展有序进行,使得双方最终捂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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