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通过查阅回访调研数据及相关研究文献得出,戒毒人员解戒初期是复吸的高危期,能否助其平稳过渡并逐步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对巩固所内戒治成效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解戒初期是进行后续照管的关键期。戒毒人员经过所内脱毒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和一个时期内的健康、规范生活,身心得以全面康复,且具有坚定的戒毒信念和重头再来的决心。但解戒初期面临的生存、心理、生理、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压力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缓解,部分自控能力不足的解戒人员很容易重蹈覆辙,重回“毒友圈”,所内戒治成果也会功亏一篑。
【案例基本情况】
(一)个人经历及所内戒治情况 顾某早年因交友不慎,沾染毒品后一发不可收拾,两次强戒导致自营的麻辣烫店倒闭,丈夫也因无法忍受其吸毒而选择离婚,离婚后顾某和读初中的女儿也失去了联系。即便如此,顾某仍不顾母亲多次规劝,多次以欺骗的方式向亲戚朋友借钱吸毒,其母亲迫于无奈将唯一房产变卖后替女儿还债。在第二次强戒期间顾某虽然能投入教育戒治,但参与集体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平时表现出失落、沉默、胆怯、自责等自卑表现。经谈话了解,顾某担心自己解戒后得不到亲人的谅解,无颜面对女儿和年迈的母亲;没有健全的家庭,生活上无依无靠;没有经济来源,无法尽到照顾母亲和女儿的责任;身患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就医买药的费用没有着落。顾某在渴望回归的同时内心却惧怕回归,担心解戒后还会像过去一样走上混迹于“毒友圈”的老路。 针对顾某思想情况和心理特征,管教民警(以下称民警)始终坚持“要我戒”向“我要戒”转变的教育矫治思路,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其学习新思想、感恩新时代、立志做新人,充满对参与社会建设的热情;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其学会感恩、铭记责任、学会自信、热爱生活;教育顾某撰写心灵感悟、向母亲写忏悔信、参与禁毒讲座、现身说法等,引导其反思过往,逐渐培养戒毒、拒毒信念;通过心理矫治,引导其客观看待自己和现实生活,肯定自身社会生活能力,明确作为妈妈和女儿的责任,鼓励其重塑生活信心。通过多种矫治方式和温情帮教,顾某认识到只要努力改变,一切都来得及,矫治积极性明显提高。同时,民警引导鼓励顾某积极参与所内组织的美容美发技能培训,并考取了美发资格证书;其在习艺劳动康复中勤学善思,凭借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和熟练的缝纫技能赢得了民警和其他戒毒人员的一致好评。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所内的习艺劳动康复项目,顾某不仅掌握了谋生技能,更在超越自我的成就感中更加坚定了戒除毒瘾的决心。 转入回归指导区后,顾某一方面难掩即将解戒的激动,另一方面为难以放下的思想包袱表现的焦躁不安。民警紧盯顾某情绪变化,强化心理辅导,鼓励其凭借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踏实肯干的优点一定能在社会上立足,只要自己改变就一定能得到家人的接纳;鼓励其要调整好心态,解戒后要自立自强,遇到问题和困难随时可以向民警咨询求助,同时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和就业指导,强化顾某立足社会生活的自信心。 (二)制定方案 根据顾某在所内的戒治情况和解戒时的思想动态,考虑到其解戒后复吸的高危性,民警立足全国统一的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在延伸衔接帮扶职能上持续发力,紧紧抓住后续照管的关键期,为助力顾某保持操守制定了四步走照管计划,即:主动作为,延长操守保持;所社衔接,助力就业有安排;温情帮扶,实现家庭有关爱;跟踪帮教,保障行动有约束。 (三)方案实施 1.主动作为,多举措延长操守保持。顾某解戒后,民警通过跟踪回访了解到,顾某母亲仍不愿接纳女儿并将其拒之门外,顾某居无定所,个人片面地认为后续照管是对她变相的约束和管控,对民警回访存在抵触情绪。鉴于此,民警转变工作思路,立足顾某生活实际主动作为:一是拉近交流距离,消除照管阻碍。民警采取微信方式与顾某建立联系,通过网络形式消除“面对面”交流带来的心理隔阂。交流中民警以“普通人”的身份,利用拉家常的方式,通过与顾某聊家庭、聊生活、聊对未来的打算等,逐渐缓解顾某心理上的压抑,使其能够敞开心扉与民警进行沟通。二是利用情感攻势,建立照管信任。通过多次微信聊天谈心之后,民警又在情感和客观现实上对顾某进行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自身的吸毒行为给自己、家人带来的情感伤害、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向顾某说明回访是为了了解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使得顾某对回访工作由抵触逐步转为信任。三是开展专业辅导,树立生活信心。顾某在交流中坦露自己目前没有生活来源,也无法联系到家人,从内心感觉到特别的无助和迷茫。民警帮助顾某梳理自身存在问题的客观原因和个人思想症结,引导顾某勇敢面对现实,从调整个人心理状态上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民警详细向顾某解读针对解戒人员的相关政策,使得顾某认识到生活的好与坏在于个人如何作出改变,一旦再次接触毒品,所有努力将前功尽弃。通过专业辅导,顾某逐渐认识到自身的优势,也认识到自己具备自食其力的能力,逐渐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2.所社衔接,助力就业有安排。根据顾某实际情况,民警积极对接顾某所在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有效利用顾某获取职业等级证书的就业优势,结合其就业意愿,帮助一同寻找筛选就业招聘信息。一是找准就业方向。结合顾某自身特长,民警与社区康复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向顾某提供用工单位招聘信息,并帮助顾某在众多岗位中进行初步预选,最终筛选到适合其就业的几个岗位。二是开展就业指导。针对招聘岗位要求,民警与社区康复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向顾某分享求职经验,开导其不要过分在意自己的身份,从面试着装礼仪到面试应答技巧帮助一一进行演练,帮助其树立求职自信。通过努力,顾某顺利得到一服装加工企业和一家具销售的就业通知,考虑到今后要逐步修复和改善母女关系,方便照顾母亲,顾某选择了市区内的家具销售工作。三是加强就业保障。获得就业机会后,民警及时引导其要珍惜难得的就业机会。同时向顾某普及《民法典》和《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有强戒经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效保护顾某的合法权益。就业不仅解决了顾某的生活来源问题,也使顾某改变生活的信心更加坚定,工作和生活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3.温情帮扶,实现家庭有关爱。在生活有保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巩固顾某所内戒治效果,民警积极帮助构建家庭支持系统,着重在心理辅导和家庭关系修复两方面发力。一是持续开展个体心理辅导。督促顾某积极参与社区康复部门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引导其树立“只有先改变自己,别人才能改变对你的看法”的意识,进一步树立生活信心。二是多措并举搭建亲情网络。民警通过公安部门联系到顾某前夫,表达了帮助顾某改善亲情关系的想法,当时便遭到拒绝,其前夫宣称不会再和顾某有任何关系,也不愿让未成年的女儿和有吸毒史的母亲有任何联系。前夫的拒绝使顾某再次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为避免之前的照管帮扶措施半途而废,民警多次与顾某前夫进行交流,告知顾某的戒毒表现、个人变化和就业现状,规劝其前夫尽管夫妻离异,但孩子需要父母的爱和陪伴,如果家人接纳,亲情关系改善,对顾某彻底戒毒有很大帮助,也有利于母女关系改善。经过民警多次耐心沟通,顾某前夫同意让女儿亲近顾某,重新建立起母女之间的感情。三是齐头并进修复家庭关系。在帮助顾某寻找女儿的同时,民警多次探望其母亲,告知其母亲吸毒人员也是受害者和病人,在回归社会的关键时期,家人的接纳和支持无比重要。通过多次沟通以及顾某个人多方努力,其母亲终于愿意与女儿见面,也同意从亲戚家搬出与顾某共同居住。顾某表示,照顾母亲和女儿的责任就是改变自己、重新融入社会的最大动力。 4.跟踪帮教,保障行动有约束。民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矫治,全程照管,终身关怀”的工作理念,落实回归人员跟踪帮扶、回访调查、巩固成效、保持操守等照管服务措施。一是加强信息跟踪。采用“4+1+1”综合评价确认方法,对接顾某所在社区禁毒专干、驻地派出所、属地禁毒办及顾某的亲属,了解顾某解戒的操守保持情况。二是加强实地回访。定期到顾某家中开展回访,了解其生活、思想近况,面对面进行拒毒、防毒技巧培训交流,同时协助社区康复部门开展吸毒突检,了解其履行社区康复协议情况,督促其按时报到、定期汇报,按时参加社区康复部门组织的各类讲座。三是加强动态监测。民警持续通过电话、微信与顾某保持联系,准确掌握其在保持操守、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就业就医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实时了解其思想动态、照管需求。四是及时疏郁解困。针对顾某新出现的思想症结,及时开展心理疏导,联合所在社区及时解决顾某生活上的困难,鼓励其在新的起点上要坚定戒毒拒毒信心,通过诚实劳动和勤劳的双手重新创造美好的生活。
【案例思考】
(一)把握好后续照管关键期。戒毒人员解戒后的第一年是后续照管的关键期,戒毒场所在延伸衔接帮扶职能上,要牢牢抓住时间节点,从个人心理矫治、落实社会保障、就业帮扶等方面妥善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他们再次走入“毒友圈”,真正实现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的戒毒目标,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二)把握好后续照管新要求。随着戒毒场所收治人数低位运行,全国统一的戒毒模式衔接帮扶职能更具条件,戒毒所民警要转变思维方式,不断适应戒毒工作新趋势、新任务、新要求,将工作职能从所内矫治向所外帮扶不断延伸,要克服“不好帮”“不会帮”的能力恐慌和“不敢帮”“不愿帮”的畏难情绪,助力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整体推进。 (三)把握好后续照管尺度和方法。后续照管是一项非强制性的帮扶服务工作,戒毒场所民警要改变惯性思维和定势,不能把后续照管对象当成管控对象,更不能以警察身份进行强势管理。要结合后续照管的实际工作情况,用温情帮扶的形式获得解戒人员的信任,提高他们主动接受后续照管的积极性,真正提升后续照管工作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