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张XX自述2018年2月3日因被他人打伤,入XX人民医院住院检查治疗,现已出院。现受XX公安局XX派出所委托,要求对张XX进行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病史摘要: 2018年2月3日XX人民医院入院记录(住院号:8486398)摘录:患者于1小时前不慎被打受伤,伤后感头痛头晕,头部流血不止,当时未伴恶心呕吐,胸闷气逼等。专科查体:神志清楚,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灵敏,右额部可见一皮肤裂伤,伤口尚清洁,左侧胸部可触及压痛,双肺呼吸音正常对称,未闻及干湿性啰音,左手指肿胀伴压痛,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修正诊断:1、头皮裂伤;2、肺挫伤;3、软组织挫伤;4、左侧第4、5肋骨骨折。 2018年2月3日-2018年2月27日XX人民医院出院记录(住院号:8486398号)摘录:外伤致头痛头晕1小时。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行伤口清创术,行抗感染,活血化瘀对症支持治疗。出院诊断:1、头皮裂伤;2、肺挫伤;3、软组织挫伤;4、左侧第4、5肋骨骨折。出院时情况:患者神志清楚,精神可,诉头痛头晕胸痛症状有所好转,伤口已拆线。 (1)体格检查: 2018年3月13日被鉴定人张XX自行步入本法医室,神志清楚,查体合作,自述左侧胸部疼痛不适,压痛明显。 (2)阅片所见: 查阅2018年3月5日XX中心人民医院三维重建CT片(CT号:19878)摘录:左侧第4、5、6肋骨骨折影像,局部骨痂形成。
【分析说明】
根据案情、病历、影像学检查及本室法医检验论证分析,被鉴定人张XX外伤致左侧第4、5、6肋骨骨折属实,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6.4.b款之规定,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鉴定意见】
综上述,综合评定被鉴定人张XX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