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对社区矫正对象段某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段某某,男,1971年9月出生,户籍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居住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缓刑考验期为2020年10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为了让段某某认真遵守管理规定,受委托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入矫谈话,在宣告仪式上,司法所长向其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明确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及其责任,明确告知了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规定和注意事项,违反规定将受到的处罚。督促其自觉遵守各项社区矫正规定,自觉学习法律法规。 司法所通过对段某某社矫初期表现观察,发现其一度消沉,每次报告都要工作人员打电话督促,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的时候也是马马虎虎。经过工作人员几次谈话教育,段某某渐渐地放下心理包袱,人也不再消沉,也能打开心结、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2021年2月1日,司法所接到段某某的电话,说自己被确诊为直肠肿瘤,需要手术,昂贵的手术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对这个本来就并不富裕的家庭,无疑是晴天霹雳。在这种情形下,司法所长向工作人员和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发出倡议,不管段某某之前犯了什么罪,他已经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现在他身患重病,急需承担巨额手术费用,希望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奉献自己的爱心,捐款自愿,金额不限。社区矫正对象得到这一消息,都踊跃传递正能量,经过几天的时间,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各民族社区矫正对象爱心捐款共3360元,这些钱虽然不多,但是表达了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心,大家希望段某某不要有过多思想负担,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司法所长将募捐到的爱心善款交到段某某亲属的手中,段某某非常感谢司法所对他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今后一定会坚强面对生活,遵纪守法,战胜病魔,回报社会。 这次献爱心捐款活动弘扬了民族团结一家亲,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社区矫正对象之间的真情关爱,也是他们奉献社会的表现。

【案例注解】

司法所从源头抓起,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这次爱心捐款,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监管教育、同时予以人文关怀取得的显著成效,更加体现了社区矫正的制度价值和教育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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