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涉嫌故意强奸罪受害人案发时精神状态及性自我防卫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份至2020年10月26日期间,被鉴定人蒋某某在老体育馆内长椅、爱我久久宾馆、华宝宾馆等地,与张某雷、韩某、王某宇、薛某航、沈某茗、徐某亮、满某辰等人发生性关系。现申请鉴定蒋某某有无精神病、有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鉴定过程】

(一)调查及有关证据材料 1.委托方提供的材料 被鉴定人蒋某某询问笔录(2021-9-13)反映:蒋某某称其自2020年5月被张某雷强奸后情绪非常不稳定,晚上睡不着觉,对上学非常排斥,之后便未再上学。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在2020年5月与张某雷在老体育馆长椅上,当时张某雷知道她年龄。2020年6月19日回东北老家过暑假,至2020年8月19日返回镇江。2020年10月21日晚因和母亲吵架,遂在QQ扩列群发消息问谁家有空房间可以住,后被韩某约至爱我久久宾馆,韩某对其进行抹胸等行为后她意识到对方是想发生性关系,但因害怕被报复没敢离开,后韩某把她按在床上还掐了她喉咙,使她更加害怕不敢反抗,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次日(2020-10-22)蒋某某又在QQ上发动态问哪个女生家可以住宿,后被李某以有空房间为由约至华宝宾馆,期间满某辰、徐某亮先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她将事情告诉了韩某,韩某带着王某宇、薛某航将满某辰、徐某亮带至宾馆让两人跪下,采取打耳光、威胁等方式让两人给钱,当时收到了1200元;事情处理后韩某、王某宇又分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她当时觉得身体很不舒服,脑袋迷糊。10月23日薛某航买了避孕药让她服下;当晚薛某航带她去了爱我久久宾馆......;之后韩某接到消息说徐某亮报警了,韩某就威胁她不能把发生性关系的事说出去。10月24日晚她和薛某航、薛某航的女友魏某妮住在一个房间。10月25日发生了什么蒋某某表示记不清了。10月26日因不想让蒋某某把她和韩某等人发生性关系的事情告诉别人,韩某把徐某亮和满某辰给的1200元转了500元给蒋某某;蒋某某因为害怕便没有把事情都告诉母亲。10月27日蒋某某在派出所做笔录,当晚觉得身体不适,后被送至医院(镇江X院)住院。蒋某某称2020年5月被张某雷强奸,10月22日和徐某亮、满某辰、韩某发生关系时她都是极其不愿意的;称“当时我就感觉非常害怕,对他们做的事情非常痛恨,但我当时又不敢把事情说出去。”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刑警大队提供的被鉴定人的微信聊天截图(2021-9-16)反映:2020年9月蒋某某微信聊天内容带有明显的性色彩,称自己自从做过一次性欲就有点强。2020年10月蒋某某微信聊天内容有主动想追求异性的表示,也有明显的性色彩。 被鉴定人的妈妈张某询问笔录(2021-9-14)反映:蒋某某从上幼儿园开始有哮喘病,2019年9月被镇江市XX人民医院检查出患有重度抑郁症,2020年5月被张某雷强奸后就不肯去上学,不吃饭不睡觉,在镇江市XX人民医院检查出重度抑郁症转化为双相情感障碍。2020年10月的一天因没有同意蒋某某带女性朋友回家住,蒋某某当天也没有回家,还对母亲态度恶劣,不接母亲电话、不回信息,到第三天接了母亲电话并骂母亲说再也不受你管了,那段时间她没有吃双相情感障碍的药物。那次蒋某某离家出走后三天才回来,晚上她跟别人打完电话又跑出去了。2020年10月26日蒋某某说“我在外面惹了点事情可能警察会找到我妈。”之后在苏宁广场见到了蒋某某和韩某(当时不认识)等人,韩某说蒋某某被徐某亮强奸了,之后她让韩某、王某宇写了事情的经过并签名,然后带蒋某某去了金山派出所。2020年10月27日上午蒋某某朝母亲发脾气,摔床头柜上的东西;下午在金山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蒋某某往车流里面冲,被哥哥扑倒后就边大叫边脱光上半身,趴在地上不肯起。2020年10月28日送至镇江市XX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这个事情发生之后蒋某某就不想上学自暴自弃,以前很讲卫生,每天都换内裤、洗澡,这些事情发生之后她就经常不洗澡不换内裤,也不爱讲话了。蒋某某得重度抑郁症期间,不讲话,不愿意与别人交流,眼神呆滞,不出去逛街,就想从楼上跳下去;得双相情感障碍(并发躁狂症)之后喜怒无常,喜欢往外面跑,喜欢狂买狂吃,从精神病院出院后经常发起火来就会动手打我骂我,并且砸东西,如果我姐我妈她们来劝她,她也会打骂我姐和我妈。 镇江市XX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XX人民医院)出院记录(住院号258347)摘要:蒋某某于2020年10月28日因“情绪高涨及低落交替发作一年余”住院,体格检查:神志清晰,左手腕有数道陈旧性划痕,双侧膝盖有皮肤破损。精神检查:意识清晰,被送入病房时大喊大叫,吵闹不安,易激惹,责怪母亲,称母亲经常为了小事打她、让她去死,所以她才会打母亲、跟母亲说要杀了她之类的话,无自知力。予阿立哌唑、丙戊酸钠缓释片治疗。于2020年12月25日出院,出院时意识清,接触交谈合作,情绪平稳。出院诊断: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 被鉴定人曾经的老师逄某询问笔录(2021-9-15)反映:初一下学期开始的时候我们觉得蒋某某精神状态不太对劲,2019年年底崇实中学夏书记建议她家长送她去镇江市XX人民医院休学治疗。2020年5月份蒋某某精神状态就明显不太好,学习成绩下滑,心理特别消极。 崇实女子中学副校长徐某庆询问笔录(2021-9-16)反映:听别人说2020年蒋某某休学之后传出过不雅视频,具体是谁说的我也不知道,这个视频我也没见过。我听说这个消息之后联系过她母亲,提醒过她母亲要注意蒋某某的人身安全,她母亲表示没有这种情况。 王某萱询问笔录(2021-9-9)反映:当时蒋某某和韩某一直跟她说让她试试跟韩某发生性关系,她当时什么也不懂,比较好奇就答应了,发生关系时蒋某某就在旁边躺着,什么都没有说。 张某雷讯问笔录(2021-9-9、2021-9-10)反映:他与蒋某某共发生过三次性关系,第一次是2020年夏天在老体育馆户外健身场上,第二次是在他家,第三次是在天顺祥旅店内。 沈某茗讯问笔录(2021-9-9、2021-9-10)摘录:我在华宝宾馆那件事情之后第三天在爱我久久宾馆607房间跟蒋某某发生过一次性关系。感觉她脑子有点不正常。我、韩某和蒋某某一起吃早饭的时候,她跑在前面,问我们她“胸一颠一颠的可不可爱”。另外我在之后听章某良说她进过精神病医院,这个是在爱我久久之后的事情了。 王某宇讯问笔录(2021-9-9、2021-9-10)反映:2020年的一天在华宝宾馆,韩某、王某宇和蒋某某一起发生性关系;之后薛某航和蒋某某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王某宇和蒋某某、薛某航和他女友四个人在爱我久久宾馆609房间一张床上分两条被子各自在被子里发生性关系。韩某他们聊天时谈到蒋某某这个人比较单纯比较傻,比较好骗。 薛某航讯问笔录(2021-9-9)反映:蒋某某特别听韩某的话,韩某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我感觉她这个人太开放了,和正常的女的完全不一样,对于性交这个事情特别的开放。 2.现场调查 办案民警滕某反映:案情大概是去年5月份,蒋某某通过QQ被诱骗出去,说是散步,其实对方对其实施了强奸。10月21日开始,韩某通过QQ认识了蒋某某,说是出去玩,实际上开了宾馆,强迫蒋某某与其发生性关系,还约了王某萱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蒋某某想离家出走,就在qq扩列群发信息说谁愿意收留她,一个叫李某的人把她约到华宝宾馆,后来满某辰、徐某亮强奸了蒋某某,这个是双方都承认的,案件成立,定性为“强奸案”。对于后面发生多个男性轮流与蒋某某发生性关系,双方对过程的供述不一致,蒋某某说自己被强迫的,对方说蒋某某是自愿的。因为2019年9月份蒋某某患有“重度抑郁症”,2020年10月27日蒋某某从派出所出来脱光上身衣服往马路上冲,后来110民警将其送至镇江X院住院治疗,住院两个多月,案发前一直服药,案发期间没有服药。询问期间发现蒋某某言语表达无异常,情绪平稳,反应也可以,但当天晚上回家后殴打母亲。前几天做笔录时她一直靠着妈妈,看起来很老实,因为她从小没有爸爸。目前蒋某某已满14周岁,双方供词不一致,所以要鉴定其有无性防卫能力。 被鉴定人的母亲张某反映:蒋某某3-4岁时父母离异,跟母亲来镇江生活,7岁就读于中山路小学,成绩还可以,但是表现胆小、老实。初中在镇江市崇实女中就读,自理能力差,开始时住校,因为有哮喘发作,只住一个月学校就不让住校了。她也说过住校期间,被同学欺负,出现过大小便失禁,问她原因她也没说清楚,可能因为她睡上铺下来上厕所别人会说她,就一直憋着。2019年9月份开始上课发呆,注意力不集中,和老师讲想跳楼,和母亲说晚上睡不着,耳朵里听到声音像人在哭,白天上课时睡觉,成绩下降;当时来五院看病,医生开了“舍曲林”,服了2个月就停了,她说自己没病,还是对生活没有信心,总想跳楼。2020年年初疫情期间在家上网课,打游戏,感觉好一点,到了5月份刚开学不久出现被张某雷强奸的事件,当时考试没答卷,就崩溃了,想跳河没跳,回家拿刀割手腕,她说再也不是以前的她了,完了,不想上学。后来又来五院看病,当时表现拼命购物、吹牛,考虑为“双相情感障碍”,建议马上住院,她不愿意住院,开了药吃,就给她办理了休学,当时回东北老家待了两个月,到8月19号回来的。后来在QQ上认识那些孩子,开始是女孩子,后来是男孩子。当时说要把女孩子领回家,我没同意,她说要带女孩子住酒店,当时一周没有回家,她说“你报警我就死”,外出前都在吃药,在外面的一个星期没有吃药。那一段时间蒋某某的情绪不稳定,喜怒无常,发脾气,砸东西,拿我手机在网上买东西,用的不用的全买,买好多衣服,爱打扮,8月从东北老家回来到10月那段时间浓妆艳抹,嘴唇涂得通红,眉毛弄得漆黑,穿很短的裙子。蒋某某平常是一个老实的孩子,虽是单亲家庭但也很注重各方面的教育。 (二)检验过程 1.根据《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 意识清晰,衣着一般,自行步入鉴定室,接触被动,问话能答,对答切题,语音低微,对家中一般情况能清楚叙述,称老家是辽宁本溪,父母离异,自幼跟妈妈生活在镇江,小学就读于中山路小学,成绩中上等;初中考入崇实女中。问其在中学怎么样,答:“不太好,成绩不好,原来还有朋友,休学后就没有了。”称自己初中一年级时月经来潮,知道女生长大了就会来月经。问其在学校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吗,答:“有的,说女生上了初中就会来月经,一天要多换几片卫生巾,男生在这个时候就会……会什么我忘了。”问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懂这些的,答:“上了初中,同学之间会交流,男的和女的谈恋爱会性交。”问其什么时候开始懂性交,称:“初二吧。”问其第一次发生性行为是什么情况,答:“2020年,在QQ上认识的,晚上睡不着就想出去晃晃,碰巧那天在跟他聊天,就跟他出去了,当坐到那条长椅上有那种预感,当时觉得他不会,后来自己也很害怕……”问其有没有阻止对方,答:“有,把他推开了,当时我要走,他把我拉住了,我叫了,周围没有人,当时穿的长裙,内裤被他拉下来。”问当时对方有无射精,称:“没有。”问其怎么看待这件事,被鉴定人不语。问这件事对她有影响吗,答:“有吧,当时我怕得性病。”问其这件事发生后是否和妈妈讲过“再也回不到过去”,答:“我觉得有过这种事情就和其他同学不一样了,人家都没有过性交,害怕,没有办法好好学习。”问其有没有担心会怀孕,答:“就怕自己得性病,不是太知道怀孕的事情。”让其回忆一下住院看病前的那段时间的情绪状态,答:“不知道。”问其有没有感到过很开心,答:“没有什么原因就很开心,很激动。”问其开心时想做什么事,答:“喜欢吃东西,想买东西,买文具,买化妆品。”问其那段时间是否特别想找男朋友,答:“对。”问其有一周基本上住在宾馆、当时情绪怎么样,答:“有时高兴,有时不高兴。”问其不高兴是因为什么,称:“不为什么。”问其几个男孩轮流和其发生性关系的当天情绪如何,答:“有一会想(发生性关系),有一会不想,想的时候很享受过程,不想的时候就想离开。”问其有其他人在房间里发生性关系时自己为什么不离开,答:“我不知道去哪里,怕他们骂我。”能说出当天晚上和其发生性关系人员名字和顺序。再次问其当时心情怎么样,答:“不知道,又开心,又担心。”问其几个男孩和其发生性关系是什么行为,答:“现在知道是违法行为,当时不知道。”问其当时是不是很开心,答:“很开心,也很害怕。”问其当时有无想到会有什么后果,答:“没想到。”承认次日让其吃过避孕药。问其如果不吃避孕药会怎么样,答:“不知道。”再次问其那几天总体情绪如何?情绪低还是高,答:“都有。”问其当时有没有想到过这事很丢人,答:“有。”问其那段时间性欲高吗,答:“先跟我的时候很害怕,后来开始了就不害怕了,就想要了(发生性关系)。”问其当时对性的需要有无像想吃东西一样强烈的感觉,称:“有”。问其那段时间情绪正常吗,答:“不知道,当时不知道羞耻。”问其觉得他们这样做是喜欢她吗,称“我觉得他们不喜欢我,一开始不想(性交),后来过程中就想了。”问其他们应该受到惩罚吗,答:“当时没想到,只是害怕他们。”问其自己是否犯错,答:“不知道,现在觉得不能跟好几个。”问其跟一个可以吗,答:“也不可以,还小。”问其当时想到这些吗,答:“没有。”问其为什么听韩某的,答:“看到他打架很厉害,就很害怕,怕他会打我。”问其当时有无想过告诉妈妈或者公安,称:“有一瞬间想过告诉我妈。”整个鉴定检查过程中,被鉴定人意识清,交流时情绪低沉,语音低微,无思维联想障碍,未发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定向智能好。 2.辅助检查 韦氏智力测验(IQ):82。 脑电地形图检查(脑波号:211619)示:未见典型癫痫样放电及局灶性改变。 头颅CT检查(影像号:4CT0108976)示:颅脑平扫未见明显异常。

【分析说明】

(一)精神状态及医学诊断分析 被鉴定人为15岁女性,未婚,初中学生。相关卷宗材料反映被鉴定人生长发育无异常,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性格内向。2019年9月开始出现上课发呆,注意力不集中,不讲话,不愿意与别人交流,睡眠差,想跳楼,成绩下降,曾在精神科就诊,服用过“舍曲林”治疗。2020年5月再次出现想跳河、不想上学、饮食睡眠差等表现,后又出现挥霍、吹牛、吃得多、喜怒无常、外跑等,在镇江市XX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就诊考虑为“双相情感障碍”,当时未住院,仅服药治疗。其母亲反映从2020年8月返回镇江到10月那一段时间被鉴定人情绪不稳定,喜怒无常,发脾气,砸东西,拿妈妈手机在网上买东西,用的不用的全买,买好多衣服,爱打扮,浓妆艳抹,嘴唇涂得通红,眉毛弄得漆黑,穿很短的裙子。微信聊天截图显示2020年9月至10月被鉴定人给异性发送的聊天信息带有明显的性色彩,有主动想追求异性的表示。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被鉴定人离家不归未服药,期间母亲多次电话联系被鉴定人,但其对母亲态度恶劣。案发后的2020年10月27日上午被鉴定人朝母亲发脾气、摔床头柜上的东西;下午在金山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被鉴定人往车流里面冲,脱光上半身大喊大叫。2020年10月28日至12月25日被鉴定人在镇江市XX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诊断: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鉴定检查时被鉴定人意识清楚,接触接触被动,问话能答,对答切题,语音低微,问其2020年10月住院治疗之前那段时间的情绪状态,称其当时没有什么原因就很开心、很激动,喜欢吃东西,想买东西,买文具、买化妆品,承认特别想找男朋友。未发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智能、定向好。以上表明被鉴定人在2020年10月28日入院治疗之前的2个多月时间里,存在明显的心境高涨、兴奋、活动增多、挥霍、易激惹、易冲动、睡眠减少、性欲增强等躁狂症状,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综上所述,参照ICD-10诊断标准,评定被鉴定人案发时罹患双相情感障碍(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 (二)与案情有关的法律能力评定 根据《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指南》(SF/T 0071-2020)进行评定。 被鉴定人案发时罹患双相情感障碍(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其对性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知道女生到一定年龄会来月经,知道性交,但对性交导致怀孕等后果了解很有限。被鉴定人2020年10月与多名男性发生性行为时处于躁狂发作状态,受精神病理的影响,被鉴定人对性的需求明显异常。犯罪嫌疑人沈某茗称:“感觉她(被鉴定人)脑子有点不正常,她跑的时候问我们‘她胸一颠一颠的可不可爱’”。犯罪嫌疑人薛某航称:“我感觉她(被鉴定人)这个人太开放了,和正常的女的完全不一样,对于性交这个事情特别的开放。” 犯罪嫌疑人王某宇称:“韩某他们聊天时谈到蒋某某这个人比较单纯比较傻,比较好骗”。鉴定检查时被鉴定人称其对性的需要就像很想吃东西那样的感觉,称其和多名男孩轮流发生性关系时“很开心也很害怕”“没想到会有什么后果”、“当时不知道羞耻”。称其当时不知道自己是否有错,也没想过要惩罚他们,只是害怕他们。前述表明案发时被鉴定人因受精神病理的影响,对性侵害行为的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均有削弱,故评定其为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 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量表:19分。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案发时(2020年10月)罹患双相情感障碍(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 被鉴定人案发时(2020年10月)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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