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张某,1989年出生,甘肃人。2004年15岁时因抢劫罪服刑五年。2010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1年因团伙抢劫、盗窃作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送入某监狱服刑,在监狱服刑改造期间,张某因多次违反监规纪律,被严管教育3次。2015年2月调入我监时已在兰州某医院住院治疗数月,被诊断为疑似间歇性精神躁狂症。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张某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父亲早年去世,兄妹三人随母亲生活。自2001年小学毕业后就混迹社会,不受家庭和社会管教,胆大妄为,不计后果。 (2)社会经历:2004年15岁时因犯抢劫罪在兰州监狱少管监区服刑五年。2010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1年因团伙抢劫、盗窃作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送入白银监狱服刑,在白银监狱服刑改造期间,张某多次违犯监规纪律,被严管教育3次。2015年2月调入我监服刑改造。 2、入监改造表现 (1)内务卫生差。不洗脸刷牙,不洗衣服,根本不讲个人卫生。行为怪异,收工回去首先是清点个人物品。购买的个人副食品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吃掉,行为迟钝,时常一个人发呆,可以出工,但无法参加正常的生产劳动。 (2)身份意识淡薄,不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对外界刺激反应强烈,总感觉有人在私下里议论自己,专门性地找事,经常主动与其他罪犯打架,个人高度孤立,人际关系紧张。不服从民警的管理。 3、心理行为表现 张某焦虑、波动、冲动三项指标维度得分较高。倾向于忧虑抑郁,性情急躁,心神不宁,行事从不多加思考,愤怒或烦恼时明显缺乏抑制,与人冲突时轻易不会退让。不适应改造环境,易怒,有变态心理,间歇性的精神躁狂倾向。人际关系不佳,固执、多疑、偏激,怀有敌意,对正常的生活学习构成了一定影响。 4、教育矫治难点 (1) 性格及认知因素:张某成长于单亲家庭,亲情欠缺,个人冷漠自私,自暴自弃。同时哥哥在白银监狱服刑,导致不能很好地认罪悔罪。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违法犯罪的目的就是侵财,以满足个人欲望。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对法律缺乏敬畏感,明知是法律的强制性,但仍然要以身试法,挑战监规纪律的权威。 (2) 心理因素:张某较小年龄就服刑改造,且多次服刑,有心理阴影,对他人、对社会、对监管改造有痛恨仇视心理。过分敏感,总怕被别人欺负。看到别人异样的目光,就以为是在针对自己。调换服刑监狱后,生活环境发生变化,短时间内很难适应新的罪犯群体及环境,诱使精神躁狂及变态心理加剧,致使情绪不稳定,对外界的刺激较为敏感,因为小事很容易与别人发生冲突。 5、矫治方案 (1)把缓解思想压力、调节思想情绪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张某早年父亲去世后,母亲曾改嫁多次,但终因孩子多等缘由,未能成功组建家庭, 后由母亲种地独自抚养三个孩子成长。在母亲反复的改嫁当中,三个孩子能长大已属不易,至于教育根本无从谈起。张某小学毕业后就混迹于社会,时间不长迷恋上了上网,但是上网又没有钱,于是就和自己在网吧认识的几个小弟兄去偷去抢。盗抢的对象主要是居民家的小件东西以及比自己小的学生,所得钱财大部分都用来上网了。同时张某在监狱服刑期间,因多次违反监规纪律及完不成生产任务受到处理。民警在得知了这些情况后教育张某:一个人要有为自己活着的价值,犯了错不要紧,但是不能一错再错。你自己还很年轻,不应该这样孤僻消沉,自暴自弃,而应该鼓起勇气,树立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减刑出去,给自己争气,给母亲争气等道理。同时告诉张某无论在哪个监狱都是改造,只要严格遵守监规纪律,是没有人会欺负你的,自己的尊严要靠自己的努力来维护。渐渐张某情绪能平稳下来,慢慢适应了改造环境。 (2)在日常管理当中经常关注、鼓励,从一点一滴的小事要求,逐渐感化改变。从每天的内务卫生、生产定额,三课作业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致入微的要求和鼓励。管理教育时,做到就事论事,不抓辫子,不穿小鞋。从联系其家人的亲情帮教,遇到困难时的真诚帮助;从其有事时给审批的一张亲情电话单到生病时的一句问候等等,真正让其体会到自己也是一个有人管有人在意的“苗”,而不是一棵随风飘摇,无依无靠的“草”,树立信心,感知到自己的存在。逐渐张某能按纪律和规定要求自己,而不是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 (3)群体帮扶,形成工作的合力。一方面安排思想积极,改造表现良好的组长对其生活悉心照顾,督促引导其养成正常、良好的生活习惯,帮助其克服自身问题。如少吸烟、及时清洗衣物、讲究个人卫生等,让其感受到人间的友爱,人性的善良。另一方面要求其积极主动地参加监区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主动与人接触,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改善人际关系,帮助别人,快乐自己。使其渐渐体会到监狱这个大学校、大家庭的文化与温暖,而不是自己以前所深恶的高墙与电网,打击与无情,这样使其改造步入正轨。 (4)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师建议张某不要将注意力过分关注于别人的言谈,而是要注重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培养乐观向上的人生观,树立自信心;注意克服偏执和敌对心理,适当地释放压力,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帮助其掌握一些心理保健知识和调节技能。

【教育改造成效】

张某这样一个被认为是患精神疾病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虽然不能像其它罪犯那样通过积极改造获得刑事奖励的机会早日出监,但是至少在民警科学、耐心的教育下,能够把剩余近3年的刑期安定、平稳地服完,并于今年9月顺利出监,这样的事实也是很值得人反思的,民警有以下几点感想和启发。 (1)对罪犯的个别教育是一门艺术,讲求技巧和方法。每个罪犯都有不同的个人情况和犯罪经历,需要深入观察、探究。民警要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靠真心、诚心、耐心、细心,用宽容和理解,拉近与罪犯的距离,和其沟通,走进其内心世界。 (2)注重发挥民警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的力量。在对张某教育转化过程中,监区领导、分监区民警都参与了其教育转化。民警可以解决其思想上的问题,但张某要在监狱里服刑好几年,真正对其产生影响的还是所在罪犯群体,所以民警要特别注重营造分监区那种文明、崇真、向上的氛围,对每一名罪犯产生潜移默化影响。 (3)心理工作的重要性。罪犯的心理问题是监狱民警做好管教工作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工作当中碰到一些教育改造的“硬骨头”,一定要沉下心来好好分析、研究这个人,找准其心理问题的根源,依靠心理咨询打开犯人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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