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随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不断深入,戒毒工作实践中出现的“绊脚石”和“拦路虎”也在改头换面。如何科学制定对策、化解难题,将戒毒人员改造成重返社会的“合格产品”,是摆在戒毒民警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我所根据上级要求,立足实际,深入推进个案化教育,因人施策,将一个个戒毒人员从毒品的深渊中拯救出来,使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复圆。 戒毒人员于某,男,1994年11月出生,江西人,高中文化,2018年入所,首次强戒。据调查,其父母均在南昌市某单位工作,父亲于2016年因肺癌去世。于某步入社会后从未工作,整日游手好闲,长期沉溺于网络,在同学父亲的影响下吸食麻古。母亲发现其吸食毒品后因无法管教(经常用暴力向母亲索取财物)而向公安机关报案,遂将其送入该所强戒。新入所时,于某就经常出现幻听幻觉,在所期间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性格孤僻、冲动易怒、顶撞民警,表现出严重的对抗情绪,拒绝参加入所教育和习艺劳动,有强烈的厌世情绪,并曾将牙刷磨尖企图自杀,被民警在日常安检中及时发现制止。
【案例基本情况】
于某入所到队后引起了大中队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深入了解于某的基本情况,掌握其吸毒动因、成长经历、现实表现及思想状况,对其进行心理、生理的全方位分析。于某性格自卑孤僻,童年时经常被父亲辱骂、体罚,得不到父亲的肯定与鼓励,母亲则对其溺爱放纵,造成其性格扭曲,这是其吸食毒品的主要原因。 大中队民警多次会商,研究讨论矫治方案,成立教育矫治小组,确定专管民警和帮扶戒毒人员,商定其个人矫治方案为《关怀+亲情+音乐“三管齐下”》。一是关怀教育,打开局面。于某的自我封闭、敌视外部环境,是开展教育矫治工作首当其冲的难题,只有用人文关怀敲开心门,让其放下戒备才能开展后续工作。二是亲情感化,拓展延伸。于某吸毒的根源是亲情表达方式失当演变而成的人格扭曲,“解铃还需系铃人”,要用亲情塑造戒毒信念。三是音乐治疗,巩固成果。音乐具有舒缓情绪、振奋精神的作用,于某在队期间对音乐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可以用音乐作为教育矫治的重要手段。 实施过程如下: 用人文关怀感化教育,敲开封闭的心门。“用兵之道,攻心为上”。要想帮助于某这类孤僻自卑的戒毒人员必须从打开心扉上下功夫。于某因为吸食“麻古”,加之长期生活作息不规律,患有胃溃疡、胆结石等慢性疾病,且存在幻听幻觉等精神障碍,这是导致其不能坚持戒毒的一个重要原因。该所医疗条件较好,省精神病院的专家定期来所会诊,专管民警及时安排治疗,在药物控制下其病症得到改善,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同时,专管民警经常与他谈心谈话,让他感受到了民警的真诚与关怀,使其慢慢放下戒心。一天深夜,同宿舍戒毒人员发现于某躺在床上颤抖抽搐,满头大汗,便立即向值班室报告。民警接报后立即到达现场查看情况,询问病情时,于某闭口不言,看他痛苦的样子,考虑其患有胆结石的病史,民警决定立即将其送往医务所治疗。此时于某说:“警官,不用了,老毛病忍忍就好了,大晚上的,你去休息吧。”民警回复:“你在我中队,我就要对你负责,不管你在外面是什么样的人,在这里我一定尽最大能力帮你。”于某听后眼眶噙满泪水,其封闭的心门被专管民警的真情打开了一条缝隙,其后日常戒治情绪也变得积极了。 用血脉亲情唤醒良知,坚定戒毒的信念。于某的父亲工作繁忙,压力较大,经常把工作压力和情绪放在对孩子的管教当中。于某自述感觉在父亲眼里自己像犯人,有的只是责备辱骂与体罚,从没有肯定与鼓励。而其母恰恰相反,对其十分溺爱放纵,这种病态的环境导致其人格扭曲。于某在父亲去世后没有了约束,为了获得毒资经常胁迫甚至殴打其母。于母迫于无奈报案将其送入戒毒所。入所初期,于某对母亲十分憎恨,在初次会见时情绪激动,大声辱骂母亲,其母伤心欲绝,之后再没来探访过他。经过一段时间的入所教育后,于某渐渐意识到母亲的良苦用心,每当探访日他的情绪就特别低落,曾多次和专管民警说希望母亲能原谅自己。民警于是上门与其母沟通,介绍于某的转变,说明亲情在戒治中的巨大作用,并希望于母能不计前嫌,按时去探访他。于母被民警的诚意打动,同意去看他,并将于父留下的一封遗书交于民警,希望能够转交给于某。在会见当日,于母带了一本相册,里面全是于某幼年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照片。隔着玻璃,于母一张张边翻给于某看,一边说:“崽啊,你爸工作忙又不会表达,对你是恨铁不成钢,哪有父母不爱孩子的,每次打你的时候他也很后悔。崽啊,我也没有办法,你吸毒我管不住你,我不能看着你往火坑里跳啊!”此时,民警把遗书拿给于某,看着信中父亲从未表现过的愧疚,于某嚎啕大哭,跪倒在地,发誓一定戒毒。亲情像一道洪流彻底冲开了于某的心门。自那以后,于某认真配合民警管理,积极参加习艺劳动,多次被评为习艺能手,逐渐从一个“反面教材”成了“榜样典型”。 用乐曲旋律沐浴心灵,改善抑郁的情绪。为丰富戒毒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该所组建了由戒毒人员组成的“彩虹”乐队,在休息日时经常组织戒毒人员观看他们的演出。于某对音乐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很快就学会了乐队的几首原创歌曲,平常在房间里经常也会自己唱歌,同寝室的戒毒人员都成了他的“粉丝”。他人的认可与肯定,进一步增强了于某戒断毒品的信心和勇气。由于乐队的主唱马上就要解除强戒,在一次教育矫治会议上,根据于某近来较好的表现,大队民警建议让于某试试,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当专管民警告诉于某这个消息时,于某既惊喜又惶恐说:“警官,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但是我怕我做不好,会跌你的脸。(南昌方言)”民警说:“怕什么,我相信你,况且你在我们中队也是小有名气的歌星了,相信自己,放手去做吧。”在民警的鼓励下,于某放下了顾虑,经过一次次的排练,于某的演唱水平越来越高,在舞台上也越来越自信,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焕然一新,从以往的压抑自卑变得积极向上,充满了正能量。 鉴于其良好表现,于某提前81天解除强戒。出所后于某继续坚持他热爱的音乐事业,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朋友开了一个音乐餐厅,并且热心禁毒宣传工作,经常参加所里及社会上举办的禁毒宣传活动,经常进行现场宣讲。
【案例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这个“新”是全方位的,我们的戒毒事业同样如此。当前,面对戒毒人员构成愈发复杂的新变化、老弱病残人员增多的新情况,广大民警要转变观念,增强岗位价值认同,积极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抓牢“以人为本”这个中心,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治病救人”上,做到“一人一案”“一人多策”,切实帮助戒毒人员坚定戒毒信念,增强回归社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