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案发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卷宗材料,2021年4月13日,张某星在XX区XX街道XX园家中将父亲张某功杀害,并有分解尸体的行为。因调查中发现张某星既往有精神分裂症病史,为明确张某星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XX市公安局XX分局委托本所对张某星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鉴定过程】

(一)鉴定调查 1.被鉴定人系独生子,出生及生长发育正常,适龄读书,学习成绩较好,考入XX公安海警学院,在校成绩突出,毕业后留校工作,工作能力好,后因精神疾病退伍。自幼家庭环境欠佳,父亲早年创业失败,家庭经济负担重,母亲跳楼自杀。2011年开始出现精神异常,曾在在解放军第X医院、XX市XX医院等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服药不规则,病情经常反复。无遗传性疾病家族史,无吸毒史。平时性格内向,人际关系较差。 2.据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侦大队对被鉴定人张某星的讯问笔录(2021年4月14日):我昨天下午的时候把我的爸爸张某功给杀了,还把他给肢解了,我用的是斧头。我身体出现不适是因为我熬夜了2、3天,再加上奥氮平药物我吃了10片、氯氮平我也吃了10片,这些药物我都是在昨天的下午吃的。这2个药物是治疗我精神分裂症的药物,我平时每天下午吃的,正常吃的话奥氮平我一次吃2片,氯氮平的话我一次吃4片,这两种药物我昨天都吃的过量了。一把斧子和一把红色把手的瑞士军刀,这两样的东西我都是4、5天前在淘宝上购买的。我这两样东西买来是用来杀我爸的。我昨天回家的时候我爸爸不给我开门,我就踹了门,后来我爸把门给打开了,我进去以后就和我爸吵了起来,他要杀我,我就从楼上拿了斧子,从楼下的桌上拿了瑞士军刀,当时我爸站在厕所门口,我把他用手肘推进厕所,将他的脑袋撞在墙上,然后用斧头砍他的脑袋,用瑞士军刀插他腹部,就这样把我爸杀了,然后我就用斧头砍了他的左脚,砍了几刀我已经不记得了,后面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 3.据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侦大队对被害人女友王某的询问笔录(2021年4月13日-4月14日):张某星是张某功唯一的一个儿子,据张某功跟我说,张某星从小就很聪明,高中毕业后考取了位于XX市XX区的公安海警学院,毕业后他留校了,正式成为一名军官。服役期间,张某星考上了XX的一所大学的本科,后来又考取了XX科技大学的法学研究生,2016年6月毕的业。毕业后张某星独自去了XX旅游,不知因何原因,他擅自横渡XX港湾,被XX警方救助,后来因为病发送至XX精神病医院,出院后张某星联系了张某功,我陪同张某功一起去XX口岸接的张某星,接到后就直接送去了XX解放军第X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经过两个月治疗病情稳定后就出院了。出院之后张某星就被接到XX区生活。2017年张某星又出逃去了XX想偷渡到XX,被边防派出所抓获了,被XX警方拘留了15天。我们接到他之后我们又送去了XX医院。之后每年我们都会送张某星去XX市解放军第XXX医院一次住院治疗。张某星自从来XX生活之后,基本上没工作过,也没有朋友,平时喜欢去外面逛,一般早上10点左右出门,有时候去XX书城看书,有时候在外面看电影,周末的时候经常去XX广场的天主教堂听经,每天差不多要到晚上18时左右才回家。饭也都是在外面吃好的,正常时候的张某星会主动跟我们交流,交流的方式和言语逻辑都很正常,性格也会热情一些。发病之前他性格变得冷漠了,对人爱理不理,说话方式和语言逻辑都不正常了,经常说一些匪夷所思的话。案发之前有异样。平时每周张某星都会跟张某功来我XX的家里吃饭,案发之前一个半月,张某星只来过我家里吃过一次饭,吃饭期间他突然问了我一句“王姨,这只鸡脚怎么是黑的”,我就觉得他有点不正常了。于是之后每一天我都会问张某功张某星的状况,张某功都会跟我说“还行”、“就这样吧”,我能听出来张某星已经处于发病边缘了。还有之前张某功跟我说过张某星问他要存款和银行卡,张某功都给他了。具体什么原因要存款和银行卡没跟我细说,我也没问。 4.据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侦大队对汪某琴的询问笔录(2021年4月14日):我叫汪某琴,1984年出生,XX县人,现在在XX区XX街道XX园小区楼下开超市,超市的名称叫“全家便利店”。我知道张某星是住在XX园小区里面的。我开店也有三年多了,我记忆里从去年开始他就经常来我店里买东西了,去年他人还好,今年开始我觉得他整个人就有点不太正常了,我经常看见他来买东西的时候会自言自语,有时候手还会无意识在自己眼前晃悠几下。 5.据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侦大队对被害人弟弟张某君的询问笔录(2021年4月14日):张某功是我亲哥,我妈一共生了我们兄妹六个,老大叫张某玲(女),老二就是张某功,老三叫张某玲(女),老四在小时候就走失了,后来一直没找到,所以名字也不知道,我是老五,老六叫张某红(女)。90年前后,我哥下海自己开了家诊所,当时诊所生意还是不错的,他们一家人的日子也过得蛮好。诊所开了七、八年后,我哥他们又在XX当地开了家大型礼品文具店,因为之前没做过这方面的生意,所以开了两、三年后生意就做赔了。这之后我哥又到处借钱,然后又在XX开了家养老院,不过这个生意后来也做赔了,两次生意的失败给我嫂子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欠了很多外债),后来她就因此患上了抑郁症,到了2008年7月份的时候她就跳楼自杀了。嫂子自杀的事情对我二哥还有张某星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当时张某星正在你们XX的海警学院读书,因为母亲自杀的事情对他造成了很深的刺激,再加上后来可能他在学校也混得不太如意,所以当上军官留校后过了一阵,他就也患上了精神病,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后来只能从部队病退了。某星小时候还是很聪明的,从小学到高中上的都是我们当地比较好的学校,高考的时候他考到了你们这边的海警学院,之后他就一个人来XX上学了。嫂子自杀的事情对某星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加上他自己可能在学校过的也不是很如意,时间长了就患上精神方面的疾病了,这时候我们也带他去XX那边看过病,陆陆续续看了大概有半年过吧,15年还是16年的时候某星又去了XX的一所大学读法律(校名不知道),读完书后他好像还在XX一个律所里工作了一段时间,在这后我听说他又犯病了,所以后来二哥就又带着他去XX看了病,再之后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了。 6.据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侦大队对被鉴定人同监室杨某、安某的询问笔录(2021年4月26日):他平时不怎么和别人说话的,有的时候闷的时候会主动找我说说话。说话的时候有时候会断断续续,还是和正常人有点差距,思路比较容易断掉,还会自言自语。我还看到他走路走着走着自己跪在地上磕头。他就和我说一些他在外面的事情,跟我说他做过电工、做过律师。如果我不主动和他说话的话他是不会和我们监室里的人主动说话的,平时和他在沟通的时候他都是很正常的在说话,比如说我们监室里面需要报数什么的都是很正常的、也会哼唱流行歌曲。基本上我感觉交流的时候和正常人没有任何区别。就是有的时候他会一个人自言自语,说的不是普通话,所以内容是什么我听不清楚;闲下来的时候他会右手画圈圈;有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冷静下来,偷偷观察着我们,等到我们看到他的时候他又开始用手画圈圈;他还跟我们说他脑袋有伤,不能洗澡,所以他从进来到现在还没有洗过澡。他正常在吃的,饭量还是很大的,有的时候我们在吃零食的时候他也会问我们要零食吃。 7.据XX市XX医院住院病历(住院号XXXX)记载:2011年3月15日,张某星因“胡语、行为反常等半年”入院。张某星去年9月无明显原因缓慢出现精神异常,反复告知家人自己谈了女友,并称自己的女友长的像妈妈、像大舅,并向家人讨要彩礼。家人了解后得知是一相情愿,对方根本就不搭理其。问其原因称是因为有人暗示他的,并称单位邻居近来询问其情况也是那个女兵想要知道的。性格渐改变,变得淡漠少语,不喜跟人主动交流。常独自一人发呆甚至自笑,家人来见其可以1个小时不说话,讲话时注意力不集中,对家人亲情感淡漠。近来病情加重,夜眠差,半夜不睡坐在他人床铺注视人家。胡言乱语,称领导要派其到联合国去,战友让其看电视“我是特种兵”也是在暗示其是要去联合国当特种兵。领导跟其谈话时弹烟灰缸也是在暗示他要把他弹走到联合国,因为烟灰缸是水晶的,而自己是星,所以是在暗示其。行为反常,不合时宜的去女兵宿舍,见到对方又没话可说。家人感其异常明显,故送来我院。入院情况:入院时接触被动、抵触,心理阻抗较大,思维内容暴露不畅,对病史多予否认或给予合理化解释。测及明显关系妄想、特殊意义妄想及象征性思维,可疑存有幻听,情感紧张,交谈过程中显紧张焦虑,讲话时吞吞吐吐,表达不清。自知力缺乏,否认自己有精神问题。治疗经过:入院后予利培酮系统治疗,同时配合疏肝解郁胶囊、唑比坦等对症处理。并加强认知指导及行为治疗等。治疗过程中自行停药,家属陪同其每日外出郊游、散心等,情绪状况好转明显。于2011年5月12日出院。出院诊断:偏执型分裂症。出院情况:一般情况良好,表现安静,思维联想未见异常,情绪稳定,疾病自知力基本恢复。 8.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医院住院病历(住院号XXXX)记载,2012年2月10日,张某星因“行为异常,冲动,夜眠差近1年”入院。张某星在单位一贯表现优异,于2011年3月开始出现精神异常,当时主要表现为爱找女兵聊天,有时还会拉对方的手,半夜去敲女干部宿舍的门;讲话有时答非所问。母亲3年前因抑郁症自杀,称在单位发现有个女干部与其母亲很相像,故经常坐在对方办公室,看着对方一言不发。当时单位觉其有异故送其到XX精神病院住院治疗,考虑为“精神分裂症?”,予以维思通0.5mg/日等治疗,具体不详。出院后症状有所改善,日常的生活、工作尚可,但有时会发呆,与他人交流比较少,但是学习能力可,在单位考试成绩名列前茅。近日来症状加重,行为异常,不假外出,同事发现其买了到广东的机票,赶到机场将其追回,回来的的路上,欲抢夺司机的方向盘,被其他人拦住。回单位后,又数次企图外跑,有次为了外跑,将哨兵打伤,但均被同事发现拦住。昨日又再次外跑,被拦回来后用拳头将窗户玻璃砸碎,并称不如死了算了。夜眠差,夜间难以入眠。今单位送其来我院就诊,门诊以“精神分裂症?”收入我科。自发病以来无明显情绪高涨、兴奋话多史,无冲动、伤人、自杀史,无发热、头痛、抽搐等,饮食、睡眠尚可。精神检查:接触可,一问一答,思维散漫,否认有幻觉及妄想内容,表情现淡漠,情感欠协调,否认有自杀的想法,智力检查及定向力检查无异常,对自己的疾病无认识能力,自知力不存在。查头颅MRI:左侧脑室旁点状异常信号,考虑脱髓鞘病变可能。入院经予欧兰宁等控制精神症状,神经营养剂营养神经等治疗,同时辅以心理治疗,症状逐渐消失。于2012年05月24出院。出院诊断:精神分裂症未定型。出院时情况:目前精神症状平稳,未及明显幻觉妄想等,情感协调,自知力基本恢复。 2013年04月16日至2019年12月25日,张某星因精神分裂症多次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医院住院治疗。末次出院诊断: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出院情况:现情绪平稳,情感适切,无幻觉、妄想,自知力基本恢复。 (二)检查过程 1.精神检查 检查方法:司法部《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 被鉴定人在警察陪同下自行步入鉴定室,步态平稳,年貌相符。意识清楚,定向准确。接触合作,注意力集中,对答切题,语音语速正常。记忆智能正常,能正确回答自己的家庭情况及自己既往经历等,也能够回忆自己的病史,称“2010年的时候有一次大比武,熬出精神病了,当时有领导来慰问”,“我出现了幻觉,在医院里看见玻璃板的人在动,说南唐后主李煜要投胎下来,让我问该投在哪个人身上”,既往存在言语性幻听、幻视,称声音一直有,“2011年开始的”,也存在关系妄想,称“部队有人会看我,感觉别人在议论我,说这个人脑子有病”。被鉴定人伴有明显的情感低落、兴趣减退等,称“我活的挺没有意思的,我同学出国回来,现在当营长了,我就拿这点钱”,“我的人生没有指望,整天不死不活的状态”,并且表示自己的钱“都被我爸拿走了,我每个月就花一千多块钱”,其表示平时在吃药,但“吃药只能缓解症状,治不了根的,一刺激我就不行了”。目前情感反应协调,情绪显低落。意志要求减退,对将来无打算。自知力肤浅,无主动治疗要求。 对于案发的情况,被鉴定人仅能够部分回忆,部分细节记忆不清,其表示对父亲一直怀有怨恨,“我妈把最后一万块钱给我爸,在我留校的当天就自杀了”,“我认为是他直接害死我妈”,“所有人都恨我爸”,但其表示没有杀人的预谋,当日是“我不想活了,我想跟他拼了,我忍受不了了”,“那天我起得早,去倒垃圾,他把门反锁了,跟我说你是不是生病了,又要住院去”,表示双方发生了争吵后将父亲推倒导致头部受伤,选择的工具斧头也是平时爱好买的,并非为作案准备的,其表示当时存在幻听,“上帝说,你爸是个大坏蛋,迟早把你弄死在精神病医院里”、“我平时在观察的,他们在商量生个孩子”,“上帝说他们生个孩子想留个后”,在杀死父亲出门回来后,又听到“上帝说尸体会动,会跑”,因此才有分尸的行为,之后服用奥氮平是为了自杀。其目前表示后悔,“我很后悔,心里也很难受”,“怎么处理听天由命吧”。 2.体格检查 神志清楚,两侧瞳孔等大,对光反射正常,气管居中,甲状腺未及肿大,心肺无殊,腹部平软,无压痛及反跳痛,肝脾未触及,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脊柱无殊,神经系统未引出病理体征。 3.心理测验 2021年6月3日XX市XX医院检查: (1)简明精神病量表:原始总分27分,焦虑忧郁得分7分,缺乏活力得分5分,思维障碍得分4分,激活性得分3分,敌对猜疑得分3分,自知力障碍得分1分,工作不能得分4分。总分未超过阳性划界分。 (2)汉密尔顿抑郁量表:总分11分。被试者有轻度的抑郁症状。 (3)汉密尔顿焦虑量表:总分1分。没有焦虑症状。 4.实验室检查 2021年6月3日XX市XX医院检查: (1)视频脑电图:轻度异常脑电图。 (2)脑诱发电位:ABR正常范围,AEP未见异常改变,VEP、P300轻度异常改变。 (3)头颅CT(放射号XXXX):颅脑CT平扫未见异常。

【分析说明】

根据送检材料,包括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病历材料等,并结合本次鉴定过程的精神检查、心理测验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精神医学诊断 诊断标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 1.根据调查材料,被鉴定人张某星出生及生长发育正常,适龄读书,学习成绩较好,考入XX公安海警学院,在校成绩突出,毕业后留校工作,工作能力好,后因精神疾病退伍。自幼家庭环境欠佳,父亲早年创业失败,家庭经济负担重,母亲跳楼自杀。2011年开始出现精神异常,曾在在解放军第XX医院、XX市XX医院等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服药不规则,病情经常反复。无遗传性疾病家族史,无吸毒史。平时性格内向,人际关系较差。 2.精神检查发现,被鉴定人意识清楚,定向准确。接触合作,注意力集中,对答切题,语音语速正常。记忆智能正常,既往病史中存在言语性幻听、幻视,存在关系妄想,有明显的情感低落、兴趣减退等,有消极言行,意志要求减退,对将来无打算。自知力肤浅,无治疗要求。 综上所述,综合既往病史、精神检查、辅助检查等,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被鉴定人符合“精神分裂症,抑郁状态”之诊断标准。 (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评定依据:司法部《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6) 根据材料及鉴定检查所见,被鉴定人长期患有精神分裂症,虽坚持服药,但症状缓解不完全,长期残留言语性幻听。同时被鉴定人对父亲一直有积怨,认为母亲的自杀与父亲有关,认为自己的生活被父亲破坏了,与同学之间有很大的落差,由此存在长期的抑郁症状,感到生活无望。其作案系现实因素与病理因素同时作用的结果,其父亲的言语刺激引发言语性幻听,即听到上帝的声音,在幻听的支配下实施本案。其作案没有预谋,但事后对事件性质认识清楚,有自杀行为,这些都说明被鉴定人在作案时实质性辨认并未完全丧失,但控制能力削弱,故评定其在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1.精神医学诊断:被鉴定人患有精神分裂症,抑郁状态; 2.刑事责任能力评定:被鉴定人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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