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颅内出血实为钙化灶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26日,被鉴定人薛某被重物砸伤头部,被送某市中医院就诊。入院查体显示神志清,精神萎,左颞部扪及一直径约12cm大小肿块,压痛明显,无波动感,表面见一长约7cm大小皮肤裂伤,污染,出血较多,神经系统(-)。摄头颅CT片示“蛛网膜下腔出血”,予以清创缝合、神经营养、抑酸护胃等对症治疗。出院诊断为“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血肿、头皮裂伤”。2018年1月31日法院委托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对薛某的伤残程度进行法医临床鉴定。

【鉴定过程】

鉴定所受理后,对提供的病史资料进行了详细审查、摘录并复印留存,对提供的影像片进行了读片,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在本鉴定所检查室对薛某进行了法医学临床检验。 (一)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薛某,步入检查室,神志清晰,回答切题,查体合作。诉头晕、记忆力减退等。PE:头颅无畸形,左颞部见4.5cm瘢痕,脑N(-),颈软,四肢肌力V级,肌张力正常,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二)阅片所见 2017年8月26日、27日头颅CT片、2017年9月1日头颅MRI片示:左颞部头皮血肿,颅内未见血肿或出血;左侧小脑半球钙化灶及局限性脑萎缩,先后多次检查无变化。 2018年2月7日头颅CT片示:左侧小脑半球钙化灶及局限性脑萎缩同前片相仿,无变化。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薛某伤后住院治疗,入院查体显示神志清,左颞部扪及一直径约12cm大小肿块,压痛明显,无波动感,表面见一长约7cm大小皮肤裂伤,污染,出血较多。摄片提示“蛛网膜下腔出血”等,给予清创缝合及对症治疗等。本所阅伤后当日、次日头颅CT片示其左颞部头皮血肿,颅内未见出血,左侧小脑半球钙化灶及局限性脑萎缩;阅伤后7日头颅MRI片示颅内未见出血或脑挫伤信号,左侧小脑半球钙化灶及局限性脑萎缩同前片无变化;鉴定时即伤后5月余复查头颅CT片示其左侧小脑半球钙化灶及局限性脑萎缩,同前片相仿无变化。目前法医学临床检验未发现其明显神经系统阳性体征,左颞部见4.5cm瘢痕。据此,认为:被鉴定人薛某左颞部头皮血肿伴头皮裂伤的诊断成立,临床诊断其“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无客观证据支持,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相关规定,其头皮外伤后遗留瘢痕,尚未达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薛某左颞部头皮血肿伴头皮裂伤的诊断成立,目前其头皮遗留瘢痕,尚未达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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