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对机动车痕迹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 1月期间, 浙BXXXXX号小型汽车(车辆识别代号:LVGBEXXXXXXXX8648,发动机号:C8XXXXX)在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登记服务站办理业务时,发现该车存在改装印痕,改装痕迹非正常修理。

【鉴定过程】

本次鉴定依据《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16735-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进行鉴定。 表观检测浙BXXXXX号小型汽车(车辆识别代号:LVGBEXXXXXXXX8648,发动机号:C8XXXXX)厂牌型号为丰田牌汽车,该车前风挡玻璃左下方车辆识别代号为LVGBEXXXXXXXX8648,钢体处车辆识别代号位于驾驶舱副驾驶座下方,该识别代号显示为LVGBEXXXXXXXX8648。 该车发动机号码显示为C8XXXXX;该车前风挡玻璃左下方处车辆识别代号存留改动印痕,驾驶舱副驾驶座下方处车辆识别代号周边存留焊接印痕。 该车发动机号码所在钢体存留改动、粘贴印痕,粘贴部分取下后可见钢体处发动机号码显示为2AZC*67*57(*为缺失部分)。 根据委托方特别要求,对该车主副气囊进行拆卸,可见该车主驾驶室安全气囊编码显示为V1XXXX510A9W,副驾驶室安全气囊编码显示为AVXXXXD10PRB,主副气囊均未见更换痕迹。

【分析说明】

综上所述,该车前风挡玻璃左下方车辆识别代号存留改动印痕,该印痕特征符合二次改动印痕特征;驾驶舱副驾驶座下方处车辆识别代号周边存留焊接印痕,该印痕特征符合二次改动印痕特征;发动机号码所在钢体存留改动、粘贴印痕,钢体所打刻发动机号与粘贴部分显示发动机号不一致,存在篡改印迹,不具备车辆原始设备技术参数;因此该车不符合《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16735-2004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相关技术要求,不具备车辆唯一性。

【鉴定意见】

浙BXXXXX号小型汽车(车辆识别代号:LVGBEXXXXXXXX8648,发动机号:C8XXXXX)不符合《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16735-2004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相关技术要求,不具备车辆唯一性。 该起鉴定案件被公安机关采信后,破获一起盗抢车案件,为被害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打击了盗抢车辆的犯罪行为,树立了鉴定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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