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23日上午,公安民警在无锡市新吴区叙丰家园C区某房屋内查获吸毒嫌疑人吴某,经免疫筛选法检测吴某的尿样中甲基苯丙胺类呈阳性,其称上午10时许,在该房屋喝了一口农夫山泉矿泉水,因同屋居住有另一名吸毒嫌疑人,怀疑水中有冰毒成分。其本人否认吸食毒品冰毒。 为明确吴某是否吸食冰毒,公安机关委托无锡中诚鉴证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吴某的毛发中是否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进行检验。
【鉴定过程】
取送检的吴某的腋毛20mg,依据SF/Z JD0107025—2018《毛发中15种毒品及代谢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进行前处理后,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UPLC-TQD(设备编号ZC/YQ-D-016,进校准合格,并在校准有效期内)进行定性分析检验。同时进行空白和添加样品的检验。 经检验,检材得到与标样甲基苯丙胺保留时间一致的离子对特征碎片峰。
【分析说明】
1.本次检验依据SF/Z JD0107025—2018《毛发中15种毒品及代谢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甲基苯丙胺的最低检出限为:0.2ng/mg。 2.依据空白样品中仅出现内标物的离子对特征碎片峰,以及添加样品中出现的甲基苯丙胺和内标物的离子对特征碎片峰无异常,可以判断认为本次检验过程正常符合操作规范。 3.将检材中甲基苯丙胺峰面积与添加样品中甲基苯丙胺峰面积进行对比计算,检材中甲基苯丙胺的估值含量约为28.4纳克/毫克,远远高于江苏省禁毒委员会发布的《江苏省毛发涉毒筛查和检验鉴定工作规范(试行)》中的检测含量阈值(0.2纳克/毫克),依据其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鉴定结果为阳性。 4.毛发分析可提供长程信息,反应摄药频度和摄药史,毛发具有易获取、易保存、目标物稳定,检出时限长、能反映较长时间(几个月或几年)的药物使用情况等优点,毛发的检测时限为“>3d~月/年”(摘自《毛发分析基础及应用》科学出版社 2020年4月第二版)。毛发的检出时限一般大于3天,说明一般情况下需要在摄入药物的3天后,毛发中才能检出药物成分。 综合上述,可以排除仅因为吴某2月23日上午喝了含有冰毒的矿泉水而导致其腋毛中检出甲基苯丙胺的情况。
【鉴定意见】
1.送检吴某腋下毛发中检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2.排除仅因为吴某2月23日上午喝了含有冰毒的矿泉水而导致其腋毛中检出甲基苯丙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