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马某某,男,1951年2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浙江省东阳市。2018年9月17日,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马某某因肝癌术后复发于2018年10月18日由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限为2018年10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6日止。马某某于2018年10月19日到东阳市司法局报到,由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马某某入矫后,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较差,对司法所的各项工作抱有比较重的抵触心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走访调查,全面深入了解社区服刑人员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马某某后,发现马某某不仅患有肝癌,而且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虽然年纪比较大,但性格比较暴躁,容易情绪激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对马某某家庭成员及居住社区进行了详尽的走访。通过走访了解到,马某某儿子因涉及诉讼被法院判决,但马某某对法院的判决不满,经常去法院上访,通过堵截、辱骂的方式阻碍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并阻碍法警执行公务,因此犯罪。马某某犯罪前已是街道和社区的重点上访人员,对儿子涉及的案件一直在不停的上访,虽然信访局、法院做了大量工作,但马某某性格执拗,缺乏对法律的正确认识,对各部门信访答复也不满意,坚持要按照他的诉求进行解决。马某某保外就医在外,需定期到医院检查,靠家人照顾其日常起居。马某某与家庭成员关系比较融洽,家人愿意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二)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多部门联动,开展针对性个别谈话教育 根据马某某的犯罪原因、个性及心理特征、生活环境、悔罪表现及再犯罪风险评估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加强法治教育和走访,针对性开展个别谈话。联合法院、街道信访等部门工作人员,定期上门走访马某某的家庭,以温和语言,辅以真诚的爱心与马某某交心谈心,认真倾听马某某的诉求,向马某某宣讲一些法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法治教育逐渐让马某某对自己儿子的案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通过向马某某讲述多个老上访户耗费时间和精力却得不偿失的案例,马某某逐渐认识到不停地非法上访最终结果往往也是徒劳一场。自身年岁已高,身体条件也不好,与其不停上访折腾,不如多感受生活的美好。同时,多次与马某某家人交流沟通,通过家属劝导马某某多与家人安享天伦之乐,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调理身体和安享晚年生活上。通过多方不懈努力,马某某逐渐打消了上访的念头。 (三)重视心理矫正,重塑心理健康 入矫初期,司法所就安排马某某进行心理评估和再犯罪风险评估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安排马某某参加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讲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共情的方式,与马某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感受到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够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处境和行为,是真心帮助他,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并通过分析他执拗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深层次的心理问题,安排心理咨询师为马某某进行心理咨询,疏解不良情绪,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绪。通过几次的心理疏导,马某某从开始的情绪激动抗拒到后来能坦然面对接受,不再抗拒接受社区矫正。他对待工作人员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逐渐能用正常的语气与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在矫正措施实施效果达到后,司法所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将矫正工作的重点调整为:增强矫正的信心。采取“点评”方式对一段时间他的表现加以评定和表扬,激发他的信心,引导并鼓励其继续好好表现。积极与其子女沟通交流,促进建立起包容和谐的家庭关系,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适应障碍,加强矫正效果。 (四)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共同参与教育矫正 司法所分析了马某某所犯之罪的性质、监外执行的特点等方面,综合考虑,为其建立了以监护人、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志愿者、街道联点干部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形成司法局指引大方向,司法所负责具体监管教育,家庭、社区、街道三方配合的模式。马某某监护人表示会认真配合司法所的工作,照顾好马某某的起居和生活,提醒马某某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社区民警和志愿者加强日常走访和监督,避免监外执行人员脱漏管情况的发生。司法所工作人根据马某某的实际身体状况,及时为其办理免除社区服务手续,定期带领社区医务人员和志愿者上门为马某某进行身体检查,并针对马某某的身体状况制定科学的饮食计划和锻炼方案,用真情打动马某某的内心,让马某某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市社区矫正工作协会定期组织马某某参加各类法治常识、社会公德、生理和心理健康讲座等教育学习,增强马某某的法治观念,提高其公德意识和控制情绪的自制能力。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每次报到时的谈话、走访时的沟通、每月一交的矫正日记簿,都可以看到马某某心境的转变,从最初的坚持上访到逐渐放弃上访,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身体调理和享受晚年生活之上;从原本的抗拒管理,变成积极主动接受监督管理。现在,马某某认真悔罪,严格遵守各项社区矫正规定,待人处事的心态也比以前平和了很多,遇事不再冲动,不再固执,自我情绪控制力较好。家庭和社区也反映,马某某在监外执行期间,情绪稳定,邻里和睦,在社区里还会主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服务,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小结(或反思)】
在对监外执行人员马某某的监管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根据马某某的性格特征、犯罪动机、生活环境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矫正,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亲情感化作用;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各部门的作用;持之以恒,从思想上化解社区服刑人员坚持上访、拒绝配合接受社区矫正的矛盾根源,把压制矛盾转化为消除矛盾,才能不断增强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实效性和针对性。同时,引入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充分发挥心理专业知识的作用,重塑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品格,使其更好融入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