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22日12时15分,林某在某某路某某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受伤。某法院委托本所对林某的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1.2017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住院病历 2017年7月22日主诉:车祸致头面部、左下肢等多处疼痛出血2小时。查体:左侧前额部头皮血肿,左侧鼻侧、上唇内侧粘膜、左下唇、右大腿等可见多处创面,已缝合,四肢等全身多处可见散在瘀斑、皮肤创面,左侧颧部肿胀、伴压痛,下颌部肿胀、伴压痛,胸廓挤压征可疑阳性,左侧髋部可见肿块、局部淤青,右膝前皮肤挫伤、有压痛,左小腿肿胀明显、活动受限。辅检:颅脑CT+骨盆CT示左侧前额部头皮血肿,两侧髋白前缘、耻骨联合右侧及右侧坐骨支骨折。2017-7-22胸部、左股骨、左膝正侧位片提示左侧胫骨外侧平台骨折,左腓骨上段骨折伴错位。 治疗经过:入院后予抗感染,止血,护胃等对症支持治疗,于2017年7月24日出院,住院治疗2天。 出院诊断:软组织疾患面部等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骨盆骨折,左侧胫骨骨折,左侧腓骨骨折,左侧前额部头皮血肿。 2.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9月23日住院病历 2017年7月24日主诉:车祸伤致左下肢疼痛活动受限2天。查体:左小腿前方可见淤青,左膝关节周围肿胀明显,压痛(+),纵向叩击痛(+),可及骨擦音及骨擦感,左膝关节活动不利。右大腿外后侧可见一伤口,长约1cm,已缝合。辅助检查:浙江省中山医院CT(98056)示左侧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断端错位。 治疗经过:入院后予以左胫骨平台及腓骨小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予以预防感染活血等治疗。后转入骨科行左小腿清创灌洗+VSD负压术,术后予以抗炎、改善微循环、活血、清创灌洗等治疗,于2017年9月3日出院,住院治疗41天。 出院诊断: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左腓骨小头骨折,骨盆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右臀下皮肤裂伤术后,肺部感染,双肺胸腔积液伴膨胀不全,左侧第9-11后肋骨骨折,左侧胫骨平台骨折术后感染。 3.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31日住院病历 2019年1月23日主诉:左胫骨平台骨折术后1年半余。查体:左小腿外侧可见长约15cm手术疤痕,愈合良好。辅助检查:我院X片(2019-01-23)示左胫骨平台骨折术后骨性愈合,内固定在位。 治疗经过:入院后予以左胫骨平台骨折术后内固定取出术,术后予以促进骨愈合、活血等治疗。于2019年1月31日出院,住院治疗8天。 出院诊断:左胫骨平台骨折术后。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司法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林某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林某步行入室,神清语晰,问答切题,查体合作。 查体:左膝外侧至左小腿中段胫前见一斜行手术瘢痕,大小为19.0cm×0.4~1.0cm,瘢痕局部增生。左膝(伤侧)关节活动度:0°-115°,右膝(健侧)关节活动度:0°-150°。左髋关节活动可,余(-)。 3.阅片所见 浙江XX大学附属第X医院头颅CT(XXXX)可见左前额部头皮软组织肿胀——左前额头皮下血肿。 浙江XX大学附属第X医院肋骨CT(XXXX)可见左第10、11后肋骨质断裂,断端对位可——左第10、11后肋骨折。 浙江省XX医院X线(左膝关节正侧位,XXXX)可见左胫骨外侧平台、左腓骨上段骨质连续性中断,断端分离移位——左胫骨外侧平台骨折,左腓骨上段骨折。 解放军第XX医院骨盆CT(XXXX)可见双侧髋臼前缘、耻骨联合右侧、左耻骨上支及右耻骨上下支骨质断裂,断端对位可——双侧髋臼前缘、耻骨联合右侧、左耻骨上支及右耻骨上下支骨折。 解放军第XX医院左膝关节CT+三维重建(XXXX)可见左胫骨外侧平台骨质碎裂,断端分离移位,局部塌陷,碎骨片游离。左腓骨上段骨质断裂,断端分离、错位——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左腓骨上段骨折伴错位。 解放军第XX医院X线(左膝关节正侧位,XXXX)示左胫骨平台及腓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改变,内固定在位。 解放军第XX医院X线(骨盆正位,XXXX)示骨盆多发骨折骨性愈合,未见明显畸形征象。 解放军第XX医院左膝关节CT(XXXX)示左胫骨平台及腓骨骨折术后复查,内固定已拆除。胫骨平台骨折线模糊,关节面骨质部分吸收并呈明显硬化改变,左膝关节面呈高低不平整改变,胫骨外侧平台塌陷,局部骨质缺损。腓骨骨折骨性愈合,局部骨干增粗,断端稍成角。
【分析说明】
根据检验所见,结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病历摘要记载:被鉴定人林X2017年7月22日外伤史明确。伤后临床查体见左侧前额部头皮血肿,左侧鼻侧、上唇内侧粘膜、左下唇、右大腿等可见多处创面,已缝合,四肢等全身多处可见散在瘀斑、皮肤创面,左侧颧部肿胀、伴压痛,下颌部肿胀、伴压痛,胸廓挤压征可疑阳性,左侧髋部可见肿块、局部淤青,右膝前皮肤挫伤、有压痛,左小腿肿胀明显、活动受限;医院摄片及本所阅片示左前额头皮下血肿,左第10、11后肋骨折,双侧髋臼前缘、耻骨联合右侧、左耻骨上支及右耻骨上下支骨折,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左腓骨上段骨折。综上分析认为,被鉴定人林X头面部、胸部、骨盆及四肢损伤属实,予以认定。 本次交通事故致其多处软组织挫伤、左前额头皮下血肿、左第10、11后肋骨折、骨盆多发骨折(双侧髋臼前缘、耻骨联合右侧、左耻骨上支及右耻骨上下支骨折)、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左腓骨上段骨折等损伤,经医院行左胫骨平台及腓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治疗,伤后恢复二年余,断端骨性愈合,拆除内固定,目前伤情稳定。 现本所查体见其左膝关节活动部分受限,经与其健侧关节比对、测算,功能丧失23.3%。阅读伤后影像片可见左胫骨外侧平台粉碎性骨折,断端分离移位,局部塌陷,近期复查影像片可见左胫骨平台关节面骨质部分吸收并呈明显硬化改变,左膝关节面不平整,胫骨外侧平台塌陷,局部骨质缺损,符合创伤性关节炎影像学征象。上述损伤遗留后遗症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13(下肢任一大关节骨折后遗创伤性关节炎)条款之规定,评定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十级残疾;其余损伤未构成人体损伤残疾等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林某因交通事故致其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左腓骨上段骨折等损伤,经手术治疗,目前遗留左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的后遗症,评定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十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