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方某,男,1985年5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浙江省浦江县。2014年7月方某因开设赌场罪被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方某缓刑考验期自2014年7月21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2014年7月21日,方某到浦江县司法局报到,由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方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经营多年也无积蓄,加之方某家境贫寒,方某父母到处借钱筹资为方某上交罚金,并因此欠下了债务,合计30余万元。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方某出生农村,文化程度较低,法律观念淡薄,从入矫接收到日常监管,法制教育一直是司法所对其重点教育的内容。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个人教育、网络教育平台多途径指导其学习法律法规方面知识,让其明白“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更让其认识“违法必究、犯法必惩”的严肃性,树立法治观念。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及个案矫正情况 针对方某情绪低落、心理负担重的情形,司法所工作人员推心置腹、语重心长地予以安慰和关怀。并依托驻村干部和网格管理员,通过定期谈话、不定期走访的形式,以朋友、亲人的姿态近距离与其聊天、谈心,舒缓其负面情绪,打消其各种顾虑,教育引导方某对家人要尊重、理解、体贴、关心。同时劝导其父母,对方某及胡某多些宽容、关怀、鼓励和陪伴,促进建立起包容和谐的家庭关系,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适应障碍,重拾创业热情,加强矫正效果。 (三)对其依法依政策开展培训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谈话、走访过程中了解方某有种植水果的创业想法,但方某文化程度低,水果种植知识与技能欠缺。工作人员积极与农技站等相关部门联系,组织方某参加相关部门组织农业知识及相关技能培训,为其创业创造基础条件。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建立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专职社工、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小组,对方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切实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矫正小组通过平时不定期走访、思想教育等措施确掌握方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注重心理疏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明白人生还很长,一定要走对方向,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鼓励其正视和肯定自己,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能够积极面对过去,面对生活,面对社会。 (五)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情况 通过社会组织、相关部门等多种渠道,适当对其创业过程进行政策倾斜、经济补助。正当方某在水果种植基地创业中为田地发愁的时候,村干部主动上门与方某商议,以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20余亩土地租给方某,用于柑橘、西瓜等水果种植,为方某的水果基地解决了一大难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也积极联系农办等相关部门为方某水果基地申请经济补助。方某在此过程中受到社会力量的帮助,内心深受感动,让他明白社会温暖的存在,消除了心理障碍,更有信心担负起家庭顶梁柱的责任。 (六)根据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邀请了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社会工作者对其开展谈话和心理矫治,保证矫正质量,扭转其错位的观念,克服其觉得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负债拖累家人的想法,让他树立了自己能自力更生,并能在村里获得良好口碑的积极心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教育矫正和帮扶,方某目前心理稳定、乐观向上,服从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非常信任,能主动推心置腹地与工作人员交流沟通,配合工作。目前,他的水果种植基地已初具规模,每天雇佣村里十几人为他搭建水果大棚、种果苗。不仅顺利创业,还为村民增加了收入。方某在群众中的反响也在逐步变好,生活方式积极向上。他表示以后还将继续扩大种植基地,并带动当地村民发家致富,用自己的一份力量回馈社会,发挥了正能量,书写了崭新的人生,赢得了他人的好评和社会的尊重。
【小结(或反思)】
这名社区服刑人员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让家庭背负巨大的债务,很容易自责并对生活丧失信心。工作人员在入矫后对社区服刑人员保持尊重、平等对待。社区服刑人员中有部分人员素质不高,完全是因为一时糊涂,放松了警惕才导致犯罪,其主观恶性不大,并且在犯罪后都有悔罪心理。工作人员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让其恢复健康心理,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走访、谈话,准确把握思想动态,并及时调整矫正方案,紧紧依靠社会力量进行社会适应性帮扶,支持引导创业,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走出生活困境,实现自我价值,积极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顺利回归社会,充分展现了社区矫正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