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15日,邹某因办理户口需要委托本中心对邹某(父)与邹某(女)之间的亲权关系进行鉴定,以确定孩子是否为自己亲生。
【鉴定过程】
(一) 检材处理和鉴定方法 1.DNA提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GA/T 383-2014)附录A中聚苯乙烯二乙烯基苯树脂(chelex)法提取所有检材DNA。 2.人类DNA性别及STR多态性分析:取所有检材DNA适量,采用AGCU EX22、AGCU 21+1和AGCU X19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无锡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复合PCR扩增,用ABI-3500型遗传分析仪(AB公司)进行毛细管电泳和基因型分析,得到上述检材的基因分型。 3.数据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的《亲权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5001-2016)规定的相关参数计算方法,运用本中心确认的群体遗传数据,计算相关亲权指数(PI值)与累积亲权指数(CPI值)。 (二) 检验结果 1.人类DNA性别和常染色体STR分型结果(部分数据已做保密处理,下同) 累积亲权指数(CPI)=30767191.6295 2.X染色体STR分型结果
【分析说明】
D3S1358等39个STR基因座均为人类的遗传标记,遵循孟德尔遗传定律,联合应用可进行亲权鉴定,其累积非父排除概率大于0.9999。上述检验结果表明,除D5S818基因座外,邹某(父)均能提供给邹某(女)必需的等位基因。在D5S818基因座,邹某(父)的基因型为12,邹某(女)的基因型为11/13,邹某(父)不能提供给邹某(女)必需的等位基因11或13,不符合遗传规律;按照SF/Z JD0105001-2016《亲权鉴定技术规范》中不符合遗传规律情形时亲权指数的计算方法,D5S818基因座的亲权指数为0.0052,综上39个STR基因座的累积亲权指数为30767191.6295 。 由于被检验的孩子为女孩,增加检测X-STR。X染色体属人类的性染色体,正常女性有两条,女性的X染色体来自父母双方。正常男性只有一条,男性的X染色体来自母亲,以单倍型形式存在且只能遗传给女儿。在DXS8378等19个X-STR检测系统中,邹某(女)的等位基因可从邹某(父)的基因型中找到来源。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支持邹某(父)为邹某(女)的生物学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