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涉嫌聚众斗殴罪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期间,被鉴定人陈某某伙同他人至某某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山处与叶某某等人发生打架斗殴。因被鉴定人有智力残疾证,其家属反映其自小不聪明,为办案需要,故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委托本机构对陈某某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鉴定过程】

(一)书证摘录 1.据案卷材料,被鉴定人陈某某自幼上学至初中,成年之后在本地打零工;前科劣迹:2016年因犯盗窃罪被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2018年5月22日因本案被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立案侦查,2019年5月9日被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刑事传唤。 2.据公安机关讯问笔录(2019年5月9日),陈某某交代了案发经过:去年3月底的时候,章某某发信息给我,说和孚那边有人有打架,让我过去带他,我跟他关系比较好,所以收到信息后,就开车去带了章某某。 从荻港开出来的时候,我们又碰到了赵某,然后又带了赵某,当时是章某某跟别人联系的,我是负责开车的,我们先到了爱德克,但是去了之后发现没人,后来褚某某他们发视频过来,说人都到某某山那边去了,让我们赶紧过去,然后我三个人一起往某某山那边走去。 到了某某山西面的板桥那边时,褚某某、宋某某他们在等我们,然后我们就跟着一起到了庙前面。到了之后,我看到小树林那边还站着好几个人,我都不认识的,后来我跟着章某某他们进去了,进去之后,对方有六七个人,其中带头的一个说他叫叶某某,他是来帮我们的,然后让我们全部排成一排站好,我当时看看情况不对,就想走,但是后面也有几个人拦着,这时候叶某某突然拔出一个甩棍,甩开之后跟我们说:“你们真的以为我是来帮你们的啊?我是来打你们的。”说完之后他就直接开始用甩棍打我们,其中还有人拿树枝打,我胳膊上被对方的树枝打到一下,我当时很生气,用拳头去打对方,但是没有打到对方,反而又被踢了一脚,我背部撞到树上了,我看看对方好几个人都拿着家伙,知道如果再反抗的话肯定还要吃亏,所以也就不反抗了。 打完之后,叶某某让我们重新站好,然后用手机把我们都拍了一遍,之后他说换个地方,让长超那批人过来把我们重新打一遍,之后他让我们往东面走,我走在最后一个,本来想溜,但是叶某某的脚被他的自己人打到了,所以也走的很慢,他跟我说,换个地方后让我跟着他,那长超的就不会打我了,讲着讲着,警车过来了,然后这些人都逃散了。我是章某某叫我去打架的,我想跟他朋友一场,如果我不去的话就没有义气,以后难做人,所以直接答应了。 3.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5月19日签发的残疾人证:陈某某,男,1988年12月1日出生,残疾类别:智力;残疾等级:肆级;残疾人证号:XXXX。 4.据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2019年5月9日),被鉴定人的父亲陈某甲反映:陈某某是我儿子。他小时候读书就不好的,性格也比较孤僻,长大之后,他也是沉默寡言,一般别人跟他讲话,都不理的。他知心朋友也几乎没有的,别人耍他,可能他都不知道,稍微怂恿一下还会帮别人去做坏事,因为他这个人要面子,也爱吹牛,家里条件这么差,他还在外面说我们在某某买了房子,身上有点钱,就要请客花光。平时我跟他母亲跟他沟通,好好说的话可能还能跟我们讲两句,只要稍微不顺心,就会变得情绪暴躁,也不理我们了。长大之后他很喜欢喝酒,有时候喝了酒自言自语讲些什么也不知道,跟他说话也是牛头不对马嘴。后来我们去三院给他检查,三院给他开了个证,是智力残疾四级。去年出了这个事情,我当时是不知道的,到现在的话,他也还算乖,没出去闯祸,最近他在湖州送外卖,自己赚钱了。 5.据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2019年5月10日),被鉴定人所在村治保主任丁某某反映:陈某某小的时候就有点荡头荡脑的,跟其他的小孩子不一样的,不能正常地沟通,其他人也都不跟他玩的,长大之后,他脾气变得更加古怪,跟他讲的好的话可以讲两句话,稍微不顺他的心意,就会发火骂人,所以村民能不跟他接触的,就尽量不跟他接触,而且对他的评价也不好。他最近一段时间我听人说他在帮美团送货什么的,在村上出现得比较少,基本上看不到人。 6.据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2019年5月10日),被鉴定人的邻居李某某反映:陈某某小时候就比较笨,村上的小孩子都不跟他玩的,他也不喜欢跟别人交流。我因为跟他家前后面,所以有时候我看到他,会跟他打个招呼,他也会回复我,但是他前面两句话是比较清楚的,看起来正常的,三四句话一讲,讲出来的话就开始不正常了,无缘无故就开始骂人,变得很愤怒。可能也是这个原因,别人也不喜欢跟他说话,有些人看到他都会避着他,村上的人也都知道他这个古怪脾气,所以也不会跟他计较,所以跟他交流的话,必须要跟他讲好话,捧捧他,他可能会多说两句,还有一点,他比较好喝酒,喝了酒发了脾气他父母也劝不住的。 (二)检查所见 1.精神检查 参照司法部《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为司法鉴定操作技术规范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学检查。 被鉴定人陈某某由办案民警陪同下步入检查室。意识清,定向力完整,仪表整洁,衣着适时,年貌相符。表现安静,接触尚可,检查基本合作,问之能答,应答切题,无明显言语交流障碍,态度一般,无伪装。能正确说出自己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和成员。关于学习情况,他称自己初中未毕业,但毕业证拿到的。问他成绩,他答:“不好。”问他每门功课考多少分?他答:“都不好,写几题就不写了,分数不知道。”问他是否有留级?他答:“留的,一年级留的。”问他在学校是否说谎、逃学或打架?他答:“有的。”问他初中之后做什么事情?他答:“一直玩。家务基本都不做,有扫地,帮爸妈拿点东西。”问他与谁一起生活?他答:“跟爸爸妈妈。”问他是否找过对象?他答:“没有。” 问他最近几年工作情况,他答:“去年在火锅店上班。去年七八月份去的。”问他具体做什么事情?他答:“服务员,端盘子。”问他工资情况,他答:“低的时候2800块,后来3800块,正好过年回家过年不让做了。”问不让做的原因,他答:“我请假了,老板说我没请假,就不让做了。”问后来还做什么事?他答:“有帮送外卖,做了一二个月,最近不上班。”问在哪里送的?他答:“在湖州送。”问要送外卖的地方知道吗?他答:“导航的,不认识就用导航。”问他工作期间住在哪里?他答:“住湖州,住老板宿舍的。”问他一日三餐怎么解决的?他答:“就吃店里的,吃一餐,三餐也可以吃的。”问他钱怎么用的?他答:“有买衣服。”问他是否饮酒?他答:“有的,不是每天喝,不干活的时候和朋友聚一聚。”问他微信会玩吗?他答:“会的,用语音,也打拼音的。”问他朋友多吗?他答:“不多。”问章某某认识吗?他答:“认识的,火锅店里认识的。”问公安为何找到他?他答:“去年的事,我也不知道他们招惹谁,章某某叫我一起去看看的,不要闹出什么事来。”问具体什么时候的事情?他答:“不知道了。”问事情经过,他答:“章某某叫的人,叫去某某山,我们去了3、4个人,开电瓶车去的,我带了2个人,名字不知道了。”问章某某叫他到某某山干嘛?他答:“章某某上人家的当了,他进去了,我也跟进去了。我怕有什么事我拖他出来就行了的。我看了一下情况不对劲,他们有4、5个人。”问叶某某认识吗?他答:“我不认识,他自己讲叫‘叶某某’的。”问后来发生什么事情?他答:“我叫章某某不要进去的,结果他进去了,我跟进去了,我们打算是先看看的,不想动手的,我们的人全部被他们打了。”其目前所述跟材料记载的不一致。问他被打哪里了?他说“算了,买个教训”,并拉裤子给看右膝盖处的伤疤。问他有无动手或拿东西打别人?他答:“我又没拿工具又没动手。”问他接受什么教训了?他答:“我是被打了,我又没得罪他,我又没动手。”问为何公安却要找他?他答:“人倒霉了没办法。”问是否犯法了?他答:“当时公安到了,我们被打的抓上车,打我们的不去追,都跑了。”问如果他动手算犯法吗?他激动地说:“如果动手我认栽,那是犯法。”问对方的人怎么样了?他答:“我不管他们的,井水不犯河水。”问公安会如何处理他?他答:“我不想做冤家了。”问如果公安认为他是聚众斗殴是否认罪?他答:“打了就认,不打架不认的。”问他是否后悔?他答:“后悔。”智能检查合作,智能略差,问他有关常识,其能说出一年有12个月,中秋节是八月十五,国庆节的日子是10月1日,但不知道国家主席是谁,不清楚目前香港发生什么事情,常识略差。计算能力稍差,不会连续递减计算100减7,但知道100减7等于93,7加8等于15。整个检查过程中情感反应协调,情绪有时激动,意志活动无障碍。记忆无明显障碍。未引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2.辅助检查: 韦氏智力测试:被试不合作,请结合临床检查考虑。 简明精神病量表测试:总分18,提示未见明显精神病性症状。目前检查不合作,数问称“不知道”,态度凶,难以理解。 躁狂量表测试:总分0,提示未见存在躁狂症状。 汉密尔顿抑郁量表测试:总分0,提示未见抑郁症状。 颅脑CT平扫(湖州市第某某人民医院,2019年9月4日,CT号XXXX):未见明显异常。 脑电图视频监测(2019年9月4日):未见明显异常。

【分析说明】

(一)精神医学评定 根据材料介绍,被鉴定人陈某某文化程度初中,成年后务工。其父亲反映陈某某从小读书成绩就不好,有时讲话牛头不对马嘴,性格孤僻,几乎没有朋友,头脑简单,有时别人耍他也不知道,容易情绪激动或发脾气,难以与人沟通,但能做点简单的工作,近期有帮人送快餐。其他旁证反映其自小不太聪明,与人交流少,沟通差,容易发脾气。社会功能较常人差。另有肆级智力残疾人证。本次精神检查:意识清,定向力完整,接触尚可,检查基本合作,应答切题,思维简单、直白,但无明显言语障碍。自述从小学开始成绩就很差,“常写几道题就不写了,没有分数”。能够做点简单工作,生活能够自理,称自己平时家务基本不做,去年在火锅店端盘子几个月,今年有帮人送快餐。自称朋友很少,也很少聊天。情感反应协调,情绪有时激动,意志活动无明显障碍。智能略差,常识、计算稍差。智商测试不合作。鉴于其有肆级智力残疾,提示其智商在50~69之间,结合临床检查,认定其智商应为轻度缺损。其他心理量表测试结果与临床检查基本相符。颅脑CT、脑电图检查未见明显异常,可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被鉴定人虽有饮酒,多在不干活时与朋友聚会时饮酒,非每日饮酒,无酒精依赖及戒断表现,排除使用酒精所致精神和行为障碍。综合上述分析,根据被鉴定人平时社会适应能力困难程度及智力轻度缺损情况等,被鉴定人平时的精神状态,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有关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诊断标准。 (二)法定能力评定 1.参照司法部《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6)为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对被鉴定人进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笔录反映,2018年3月底的时候,章某某发信息给被鉴定人陈某某,说和孚那边有人有打架,让其开车带他一起去打架,“我想跟他朋友一场,如果我不去的话就没有义气,以后难做人,所以直接答应了”,遂开电瓶车前往。据此,说明其当时知道自己是去参与斗殴,有现实动机。被鉴定人等一众到达和孚某某山后被叶某某等人殴打,期间其也还了手,但“我看看对方好几个人都拿着家伙,知道如果再反抗的话肯定还要吃亏,所以也就不反抗了”,说明其当时知道保护自己,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反映涉案当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其所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并未影响其行为。目前检查,被鉴定人称因为朋友章某某叫他去某某山去看看,自己开电瓶车带他们去某某山了。到了某某山,其还劝章某某不要进去了但章还是进去了,自己怕章出事情就跟进去了,结果被叶某某等打了。其目前的陈述与笔录记载的不一致。目前其否认是去斗殴,并称自己没有动手,是冤家,对自己被人打伤,表示买个教训,后悔当时跟过去了。其清楚“如果自己动手就是犯法”,对公安如果处理他表示“不认”,能够为自己辩护。综上所述,如果查实被鉴定人陈某某作案,则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受审能力评定 参照司法部《精神障碍者受审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5-2018)为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对被鉴定人进行受审能力评定。 被鉴定人陈某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无言语障碍,能够进行有效交流和沟通,偶有情绪激动,但无行为失控表现。其能陈述自己及朋友等被打的事情经过,认为自己是“冤家”,没动手就不算斗殴,如果动手就认罪,“那是犯法”,能够为自己辩护。其能学习和了解有关的法律程序(其曾被判刑,应知道有关法律程序),能认识自己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应能配合庭审,并能为自己辩护,能够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利。综合上述分析,评定被鉴定人陈某某有受审能力。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陈某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如查实陈某某作案,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有受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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